今天在使用公司內部框架的時候,發現乙個問題。 我在頁面的style元素裡面寫了乙個class選擇器,可是卻不起作用。
使用f12檢視,發現是當前的樣式沒有起作用,而是被框架生成的樣式代替掉了。
當然,寫內嵌的樣式肯定是沒問題。可問題就是,我明明在頁面內部寫了樣式,按照常理,應該是我手寫的類選擇器的優先順序高於外部引用的樣式。
上網搜了一下,原來是涉及到了乙個優先順序的問題。
按照常理, css樣式的優先順序是:外部引用(link標籤引入的)< 內部定義(即寫到style標籤內的)< 內嵌樣式
當 內部定義的樣式,在外部引用的樣式的前面的時候, 這時候,起作用的就是外部引用的樣式了。
比如:
此時, 下面的樣式將替換上面的樣式。上面的將不再起作用。
我遇到的情況是, 這樣寫了樣式,可是仍然不起作用。後來終於搜尋到,是css 權值的問題,所謂權值,就是指 作用到某個元素上的css樣式,會有乙個整型值,這個值相加,就得到該元素的權值,權值大的樣式的優先順序將高於權值低的樣式優先順序。
權值的 大小:
1. 內聯樣式表的權值最高 1000;
2. id 選擇器的權值為 100
3. class 類選擇器的權值為 10
4. html 標籤選擇器的權值為 1
我在頁面定義了乙個如下樣式:
.rad
該樣式沒有起作用。 f12檢視,結果如下:
可見手動定義的.rad 樣式在下方,而且沒有起作用。
究其原因, 是我定義的樣式的權值過低: .rad 權值為10
而l5-all.css改樣式的權值為: .l5form input 權值: 10+1
因此我的樣式不起作用。
故此,解決辦法可以是:將我定義的樣式的權值提高,提高可有兩個辦法,乙個是 在我的樣式的外層元素上定義乙個id,使用id選擇器 然後選擇到這個樣式,如:
#lab_t .rad
權值: 100+10=110.
如此,我的樣式生效:
第二個辦法:在當前的元素(input radio) 的外面的元素,定義乙個樣式, 然後使用該樣式 定位到我的radio 元素。
如:
.lab_cls input
權值:10+1=11
權值相等,但是 這個樣式在外部樣式的後面,因此可以生效。
結果如圖:
當然,這樣略顯麻煩,可以用加乙個關鍵字,將我自定義的樣式的優先順序調整到最高:
該關鍵字是:!important
.rad
生效:
ie測試同樣生效。
css 優先順序
當我們的css樣式中,如果同個元素有兩個或以上衝突的css規則,瀏覽器有一些基本的規則來決定哪乙個非常特殊而勝出,也就是常講的css優先順序。一般情況下,你不必擔心css樣式衝突,但對於大型而且複雜的css樣式檔案,或有很多css檔案組成的,就非常有可能產生衝突。下面我們通過2個簡單的例項來了解一下...
css優先順序
css樣式分為 外部樣式,內部樣式,內聯樣式 選擇器優先權 1.內聯樣式表的權值最高 1000 2.id 選擇器的權值為 100 3.class 類選擇器的權值為 10 4.html 標籤選擇器的權值為 1 css 優先順序法則 a 選擇器都有乙個權值,權值越大越優先 b 當權值相等時,後出現的樣式...
CSS優先順序
在css官方文件裡關於其優先順序是這樣的 上述表述意思是這樣的 將上述規則應用在選擇器中,符合對應條件的就加1,最後將其值依次排在百位十位個位上,哪個值最大,則其對應的樣式生效。官方文件示例 selector specificity a 0 b 0 c 0 specificity 0 lia 0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