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樣式(multiple styles):如果外部樣式、內部樣式和內聯樣式同時應用於同乙個元素,就是使多重樣式的情況。
一般情況下,優先順序如下:(外部樣式)external style sheet <(內部樣式)internal style sheet <(內聯樣式)inline style
還有一種不常用的css匯入方式:@import url(mycss/haha.css),這種方式是頁面顯示出來之後在載入css,所以頁面一開始沒有css定義顯示比較混亂,過了一會兒才載入css顯示正常,頁面會閃爍一下.
每個選擇器都有乙個優先順序.這個優先順序可以定義為五元組(a,b,c,d,e)當判斷乙個選擇器的優先順序時,按照這五元組進行比較,第乙個相同比較第二個,前兩個相同比較第三個...第五個數字肯定不同,於是優先順序就排出來了.其實比較時比較五個數字比較費力,不如直接將他們乘以權值對映為乙個int.瀏覽器實現時到底採用什麼方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明白這個道理.下面給出瀏覽器解析css和渲染元素的偽**.第乙個數字(a)表示style屬性,即內聯樣式。
第二個數字(b)表示id選擇器,b表示id選擇器的個數。
第三個數字(c)表示class選擇器,c表示類及偽類的個數,包括class(.btn)和屬性css選擇器(比如li[id=red])。
第四個數字(d)表示tag選擇器,d表示元素和偽元素(如first-child)的個數。
第五個數字(e)表示這個句子是整個css系統中的第幾個選擇器.
def initselectors():
for selector in css:
selector.priority=0
#這是第幾個選擇器
selector.priority+=css.indexof(selector)
if selector is important:
selector.priority+=10000
if selector is inline:#內聯樣式至高無上,如果為內聯樣式,其它幾個的值肯定是0
selector.priority+=len(css)**4
else:
for i in selector:
if i is idselector:
selector.priority+=len(css)**3
elif i is classselector:
selector.priority+=len(css)**2
elif i is tagselector:
selector.priority+=len(css)
def renderelements():
for element in html:
attrtable={}
for selector in selectors:
if element is selector:
for attrbute in selector:
if attrtable[attrbute]==null or attrtable[attrbute].priority
通用css選擇器(*)是0優先順序。
如果兩個css選擇器有同樣的優先順序,在樣式表中後面的那個起作用。
css選擇器只有4種:
$('.answer input[value=0]').attr('checked',true)$(".question_answers").find('input:first').attr('checked',true)
$("button[id^=peer]").click();
$("label:contains('正確'):not(:contains('部分'))").each(function())
css 優先順序
當我們的css樣式中,如果同個元素有兩個或以上衝突的css規則,瀏覽器有一些基本的規則來決定哪乙個非常特殊而勝出,也就是常講的css優先順序。一般情況下,你不必擔心css樣式衝突,但對於大型而且複雜的css樣式檔案,或有很多css檔案組成的,就非常有可能產生衝突。下面我們通過2個簡單的例項來了解一下...
css優先順序
今天在使用公司內部框架的時候,發現乙個問題。我在頁面的style元素裡面寫了乙個class選擇器,可是卻不起作用。使用f12檢視,發現是當前的樣式沒有起作用,而是被框架生成的樣式代替掉了。當然,寫內嵌的樣式肯定是沒問題。可問題就是,我明明在頁面內部寫了樣式,按照常理,應該是我手寫的類選擇器的優先順序...
css優先順序
css樣式分為 外部樣式,內部樣式,內聯樣式 選擇器優先權 1.內聯樣式表的權值最高 1000 2.id 選擇器的權值為 100 3.class 類選擇器的權值為 10 4.html 標籤選擇器的權值為 1 css 優先順序法則 a 選擇器都有乙個權值,權值越大越優先 b 當權值相等時,後出現的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