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們可以將css的優先順序由高到低分為六組:
1、無條件優先的屬性只需要在屬性後面使用 !important 。它會覆蓋頁面內任何位置定義的元素樣式。當然,ie 6不支援這個屬性,於是它也成為一種hack被很多人所熟知,真正使命被人淡忘。
2、第二高位的優先屬性是在html中給元素標籤加style。由於該方法會造成css的難以管理,所以不推薦使用。
3、第**優先的屬性是由乙個或多個id選擇器來定義的。例如 #id 會覆蓋 .classname。
4、第四級的屬性由乙個或多個 類選擇器、屬性選擇器、偽類選擇器定義。如 .classname 會覆蓋 div
5、第五級由乙個或多個 型別選擇器定義。如 div 覆蓋 * 。
最低一級的選擇器是為乙個通配選擇器,用*這樣的型別來定義。
另外,可以用一句極為簡單的話來描述css優先順序問題:當乙個css選擇器擁有更多的高階別屬性時,它的優先順序就會比較高。如 #i100
*.c20 *.c10{} 的優先順序就會高於 #i100 *.c10 div p span em{}
,這是由於前者擁有乙個第**和兩個第四級的選擇器而後者第**和第四級的選擇器各為乙個,當然前者優先順序會比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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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選擇器是乙個非常靈活的css屬性,優雅的使用它會使你的頁面**不再臃腫,而且還可以作為hack的妙用方法之一。
當比較多個相同級別的css選擇器優先順序時,它們定義的位置將決定一切。下面從位置上將css優先順序由高到低分為六級:
1、位於標籤裡的中所定義的css擁有最高端的優先權。
2、第二級的優先屬性由位於 標籤中的 @import 引入樣式表所定義。
3、第**的優先屬性由標籤所引入的樣式表定義。
4、第四級的優先屬性由標籤所引入的樣式表內的 @import 匯入樣式表定義。
5、第五級優先的樣式有使用者設定。
最低階的優先權由瀏覽器預設。
理解了這些css優先順序問題後,也就不必苦惱於樣式定於中的此類問題了。
css 優先順序
當我們的css樣式中,如果同個元素有兩個或以上衝突的css規則,瀏覽器有一些基本的規則來決定哪乙個非常特殊而勝出,也就是常講的css優先順序。一般情況下,你不必擔心css樣式衝突,但對於大型而且複雜的css樣式檔案,或有很多css檔案組成的,就非常有可能產生衝突。下面我們通過2個簡單的例項來了解一下...
css優先順序
今天在使用公司內部框架的時候,發現乙個問題。我在頁面的style元素裡面寫了乙個class選擇器,可是卻不起作用。使用f12檢視,發現是當前的樣式沒有起作用,而是被框架生成的樣式代替掉了。當然,寫內嵌的樣式肯定是沒問題。可問題就是,我明明在頁面內部寫了樣式,按照常理,應該是我手寫的類選擇器的優先順序...
css優先順序
css樣式分為 外部樣式,內部樣式,內聯樣式 選擇器優先權 1.內聯樣式表的權值最高 1000 2.id 選擇器的權值為 100 3.class 類選擇器的權值為 10 4.html 標籤選擇器的權值為 1 css 優先順序法則 a 選擇器都有乙個權值,權值越大越優先 b 當權值相等時,後出現的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