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優先順序

2021-07-03 16:37:00 字數 469 閱讀 3360

css樣式分為:外部樣式,內部樣式,內聯樣式

選擇器優先權:

1.  內聯樣式表的權值最高 1000;

2.  id 選擇器的權值為 100

3.  class 類選擇器的權值為 10

4.  html 標籤選擇器的權值為 1

css 優先順序法則:

a  選擇器都有乙個權值,權值越大越優先;

b  當權值相等時,後出現的樣式表設定要優於先出現的樣式表設定;

c  創作者的規則高於瀏覽者:即網頁編寫者設定的css 樣式的優先權高於瀏覽器所設定的樣式;

d  繼承的css 樣式不如後來指定的css 樣式;

e  在同一組屬性設定中標有「!important」規則的優先順序最大;示例如下:

css 優先順序

當我們的css樣式中,如果同個元素有兩個或以上衝突的css規則,瀏覽器有一些基本的規則來決定哪乙個非常特殊而勝出,也就是常講的css優先順序。一般情況下,你不必擔心css樣式衝突,但對於大型而且複雜的css樣式檔案,或有很多css檔案組成的,就非常有可能產生衝突。下面我們通過2個簡單的例項來了解一下...

css優先順序

今天在使用公司內部框架的時候,發現乙個問題。我在頁面的style元素裡面寫了乙個class選擇器,可是卻不起作用。使用f12檢視,發現是當前的樣式沒有起作用,而是被框架生成的樣式代替掉了。當然,寫內嵌的樣式肯定是沒問題。可問題就是,我明明在頁面內部寫了樣式,按照常理,應該是我手寫的類選擇器的優先順序...

CSS優先順序

在css官方文件裡關於其優先順序是這樣的 上述表述意思是這樣的 將上述規則應用在選擇器中,符合對應條件的就加1,最後將其值依次排在百位十位個位上,哪個值最大,則其對應的樣式生效。官方文件示例 selector specificity a 0 b 0 c 0 specificity 0 lia 0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