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css有三大特性,分別是層疊性,繼承性,以及優先順序
這裡先就css的優先順序簡單的展開講解
首先:css的優先順序有四點
1.後來者居上,越往後越說了算;
2.id(選擇器)>class(選擇器)>標籤(選擇器);
3.(空格)!important的優先順序是最最最最最最最最高的!!!!!!!!!
(空格)!important就是最島的!!!!!!!
它不受第一條的約束,即不會被後來者覆蓋,
但是!!!!!!!!不到最迫不得已的時候千萬不要用
(或者你可以大膽試試,後果自負)
4.頭部樣式和外部樣式:
優先順序一樣高,但是二者誰在後面誰更高
以上,還有
假設以賦值的形式簡單展示優先順序的話,
大概是這樣的:
行內樣式(1000),id(100),class(10),標籤(1)
css 優先順序
當我們的css樣式中,如果同個元素有兩個或以上衝突的css規則,瀏覽器有一些基本的規則來決定哪乙個非常特殊而勝出,也就是常講的css優先順序。一般情況下,你不必擔心css樣式衝突,但對於大型而且複雜的css樣式檔案,或有很多css檔案組成的,就非常有可能產生衝突。下面我們通過2個簡單的例項來了解一下...
css優先順序
今天在使用公司內部框架的時候,發現乙個問題。我在頁面的style元素裡面寫了乙個class選擇器,可是卻不起作用。使用f12檢視,發現是當前的樣式沒有起作用,而是被框架生成的樣式代替掉了。當然,寫內嵌的樣式肯定是沒問題。可問題就是,我明明在頁面內部寫了樣式,按照常理,應該是我手寫的類選擇器的優先順序...
css優先順序
css樣式分為 外部樣式,內部樣式,內聯樣式 選擇器優先權 1.內聯樣式表的權值最高 1000 2.id 選擇器的權值為 100 3.class 類選擇器的權值為 10 4.html 標籤選擇器的權值為 1 css 優先順序法則 a 選擇器都有乙個權值,權值越大越優先 b 當權值相等時,後出現的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