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css優先順序彙總
我所理解的css優先順序:當兩個或者多個樣式作用於同乙個元素時,就會出現css優先順序的問題。
多重樣式優先順序:當內聯樣式、內部樣式和外部樣式作用於同乙個元素時,屬於多重樣式的範疇。優先順序的順序為內聯樣式》內部樣式》外部樣式。
<head
>
<
link
href
="style.css"
rel="stylesheet"
type
="text/css"
/>
/*.color外部樣式*/
<
style
>
/*內部樣式
*/.color
我愛變色
/*內聯樣式
*//*
不出意外的話,應該顯示為藍色,前提是內部樣式要放在外部樣式的後面
*/
選擇器的優先權:不同種類的選擇器通過權值來計算其優先權的大小。
權值大小:
1.內聯樣式權值最高為[1000];
2.id選擇器權值為[0100];
3.class、屬性、偽類選擇器權值為[0010];
4.元素標籤、偽元素選擇器權值為[0001];
5.通用選擇器權值為[0000];
解釋:權值是乙個4位的數字串,從左到右,一級大於一級,每一級之間沒有進製,不可跨越。在進行權值比較的時候,應該從左到由進行比較。
<style
type
="text/css"
>
.contain .box p
/*權值:0010+0010+0001=0021
*/.contain div p
/*權值:0010+0001+0001=0012
*/style
>
<
div
class
="contain"
>
<
div
class
="box"
>
<
p>顏色
p>
div>
div>
/*p標籤內容應該為紅色*/
css 優先順序法則:
a 選擇器都有乙個權值,權值越大越優先;
b 當權值相等時,後出現的樣式表設定要優於先出現的樣式表設定;
c 創作者的規則高於瀏覽者:即網頁編寫者設定的css 樣式的優先權高於瀏覽器所設定的樣式;
d 繼承的css 樣式不如後來指定的css 樣式;
e 在同一組屬性設定中標有「!important」規則的優先順序最大
<style
type
="text/css"
>
divstyle
>
/*顯示為紅色,ie6顯示為藍色,在ie6下,!important跟沒用是一樣的效果*/
css 優先順序
當我們的css樣式中,如果同個元素有兩個或以上衝突的css規則,瀏覽器有一些基本的規則來決定哪乙個非常特殊而勝出,也就是常講的css優先順序。一般情況下,你不必擔心css樣式衝突,但對於大型而且複雜的css樣式檔案,或有很多css檔案組成的,就非常有可能產生衝突。下面我們通過2個簡單的例項來了解一下...
css優先順序
今天在使用公司內部框架的時候,發現乙個問題。我在頁面的style元素裡面寫了乙個class選擇器,可是卻不起作用。使用f12檢視,發現是當前的樣式沒有起作用,而是被框架生成的樣式代替掉了。當然,寫內嵌的樣式肯定是沒問題。可問題就是,我明明在頁面內部寫了樣式,按照常理,應該是我手寫的類選擇器的優先順序...
css優先順序
css樣式分為 外部樣式,內部樣式,內聯樣式 選擇器優先權 1.內聯樣式表的權值最高 1000 2.id 選擇器的權值為 100 3.class 類選擇器的權值為 10 4.html 標籤選擇器的權值為 1 css 優先順序法則 a 選擇器都有乙個權值,權值越大越優先 b 當權值相等時,後出現的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