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國還出現了一樁怪事:a公司要挾使用者必須解除安裝b公司的軟體,然後a公司的公司的軟體才能執行....軟體行業還有乙個行規,即應該有職業道德規範來約束it人的行為。
有職業道德規範的人、和技術大牛你選擇哪乙個?
通過網路搜尋,大部分人說:有才無德的人最危險。所以有道德規範的人應該優先錄取,對此我不以為然!!!
個人想法是:能者優先。在不侵犯別人自由選擇權的情況下,能叫更多人選擇你編譯的軟體才是更好的程式設計師。我再舉乙個例子,乙個醫院選擇一名醫生,是通過他的職業道德還是醫術?乙個學校選擇一名教師,是通過她關愛同學還是她教出來的清華北大的多?也許這些職業與工程師沒有可比性,但是個人感覺能者優先。(不喜勿噴,歡迎指正)
公司的執行模式應該選擇壟斷,還是合作?
通過網上搜尋,人們對此說法各異。
單元測試是乙個很有效的解決方案。
什麼是單元測試,它真的是解決方案嗎?
通過網上搜尋,單元測試是指對軟體中的最小可測試單元進行檢查和驗證。
個人想法是:它並不是乙個解決方案,它並不能有效的解決問題,它只是測試單元,測試你的程式是否有誤,從而找到錯誤,及時解決問題(可能我理解錯了作者的思路,請指正)。
迷思之一:靈光一閃現,偉大的創新就緊隨其後。
迷思之五:要成為領域的專家,才能創新。
迷思一和五有衝突嗎?
個人想法:作者在迷思一中提到,科學巨人在創新之前已經在相關學科打下了深厚的基礎。作者在迷思五中提到,不需要對該領域有太多造詣,也能創新。個人認為兩個觀點有矛盾,個人認為觀點一中說的是,要想創新要對於該領域有深厚的基礎;個人認為觀點五中說的是:要創新不一定要對該領域有深厚的基礎。個人認為迷思一是正確的(有什麼不對的請指正)。
迷思五中舉的例子真的恰當嗎?
我們先說說蒂姆.伯納斯,他在實現網際網路的http協議通訊——www之前,曾花一年的時間進行學習。有可能有人會說,花一年的時間,不可能成為專家。那是你,不是他,不要小看任何乙個人。
我們再說說阿里巴巴創始人馬雲,網上購物的**美國早就有了。只能說是借鑑了美國的創新。那有人可能會說,那在中國算創新了吧。算,但是不能說是他,借鑑的是美國思想,真正實現是他的團隊,他只是起乙個領導作用。
【備註】本文看的是第二版的構建之法!
讀《構建之法》有感
這本書一開始講述了軟體工程的發展史,從開始到應用,所經歷的過各種變化,讓我們對這專業有更好的了解。強調要懂得團體的力量,合作取得雙贏,這樣才能大幅度提高軟體開發的效率。此書還講述了,要成為更好的軟體開發人員,我們要不斷積累軟體開發相關知識,提公升自己的技能技術,積累問題領域的知識和經驗,對通用的軟體...
讀《構建之法》有感
非常感謝鄒老師能贈送給我 構建之法 這本書的電子版,也非常感謝周老師費心幫我弄兌換碼等相關事宜。可惜的是我是教網路的,如果有朝一日能開軟體工程的相關課程,我一定會選擇這本書作為教材,就算不能讓學生真正的理解軟體工程,起碼提高一下學生的 量或者讓學生養成每週寫技術部落格的習慣也是好的。構建之法 這本書...
讀構建之法有感
鑑於噹噹的配送服務到現在還沒有完成,我的構建之法也還遲遲沒有到我的手上棲息,所以去網上看了試讀,讀到了師生關係這一段,覺得深有感觸。鑑於我曾幹過兩年的高中物理輔導教師,一下與書中的共鳴吧。第一種關係。餐館和食客,因為是輔導教師,所以在我手裡補課的學生有一小部分把我們的關係建構成了餐廳和食客的關係。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