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敏捷價值觀和原則的理解 待續

2022-05-05 22:12:10 字數 1738 閱讀 5415

敏捷的價值觀如下:

個體和互動 勝過 過程和工具

可以工作的軟體 勝過 面面俱到的文件

客戶合作 勝過 合同談判

響應變化 勝過 遵循計畫

很多人在不理解敏捷的情況下,簡單的從字面去曲解和批駁敏捷。我就從我的敏捷實踐出發談談我的感想。

1、「個體和互動勝過過程和工具」。

我認為這條主要是針對流程和管理上的觀念。過程和工具是很重要的,但是不能以為有了工具和流程就能無往不勝,而忽略了對執行流程和使用工具的主體——人的關注。德魯克早就指出,對知識型員工的管理,不能簡單的和生產線上的工人一樣對待,而是需要其自我管理。這就需要知識型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積極的和其他人之間互動,而不是照章辦事、機械執行。只有充分的交流才能掌握需求,才能彼此配合,才能開發出優秀的軟體。敏捷不排斥工具,在敏捷過程中,工具往往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比如ci和tdd對工具就非常依賴。

2、「可以工作的軟體 勝過 面面俱到的文件」

敏捷從來都沒有說不要文件,注意定語。我的理解是不要追求面面俱到的文件,最終的目標應該是可以工作的軟體。文件可以分成兩部分,需要提供給客戶的和內部開發需要的。對於提供給客戶的文件,這是交付的一部分,必須要有的,大家應該沒有異議(這是資料部門的工作)。而對於內部的文件,必要的文件還是必須的,具體需要什麼文件應有開發團隊來決定(例如介面文件、規格書等)。從價值的角度分析的話,最終產生價值的是可以工作的軟體,工作的中心和焦點一定要是它。對於客戶不產生價值的工作都是對資源的浪費。

3、「客戶合作勝過合同談判」

現在的社會節奏很快,軟體需求的變化也很快(有時是因為客戶的需求是逐步明晰的)。如果用合同來約束客戶,往往是雙輸的結果;客戶沒有得到實際需要的,開發團隊按照合同辦事沒有問題,但失去了未來的客戶,勞動沒有產生價值,沒有成功感。只有擁抱客戶需求的變化才能得到雙贏,當然合同也要根據實際情況來調整(這是前提)。實際情況是:這一點可操作性太差,除非是內部客戶否則外部客戶很難參與到專案開發。比較普遍的做法是把marketing、se作為專案的客戶代表,或者邀請客戶參與你的sprint demo。

4、「響應變化勝過遵循計畫」

世界上永恆不變的恐怕就是變化了,想靠制定計畫來完成軟體開發太難了(軟體開發已經達到了非常複雜的程度,制定詳細計畫非常困難,當然生產線上的計畫可能比較簡單、準確)。與其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去制定乙個並不可信的計畫,還不如隨時根據變化做出相應的響應。當然初期會制定乙個初略的計畫,然後根據實際情況去不斷的調整和變化。完全按照作戰計畫去指揮的將軍一定會失敗,所以才會有「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才會有與時俱進。

由價值觀引出的12條敏捷原則:

我們最優先要做的是通過盡早的、持續的交付有價值的軟體來使客戶滿意。

即使到了開發的後期,也歡迎改變需求。敏捷過程利用變化來為客戶創造競爭優勢。

經常性地交付可以工作的軟體,交付的間隔可以從幾個星期到幾個月,交付的時間間隔越短越好。

在整個專案開發期間,業務人員和開發人員必須天天都在一起工作。

圍繞被激勵起來的個體來構建專案。給他們提供所需的環境和支援,並且信任他們能夠完成工作。

在團隊內部,最具有效果並且富有效率的傳遞資訊的方法,就是面對面的交談。

工作的軟體是首要的進度度量標準。

敏捷過程提倡可持續的開發速度。責任人、開發者和使用者應該能夠保持乙個長期的、恆定的開發速度。

不斷地關注優秀的技能和好的設計會增強敏捷能力。

簡單,使未完成的工作最大化的藝術,是根本的。

最好的構架、需求和設計出自於自組織的團隊。

每隔一定時間,團隊會在如何才能更有效地工作方面進行反省,然後相應地對自己的行為進行調整。

參考文章 **:

我對敏捷價值觀和原則的理解 待續

09年寫在的文章,現在轉過來。敏捷的價值觀如下 個體和互動 勝過 過程和工具 可以工作的軟體 勝過 面面俱到的文件 客戶合作 勝過 合同談判 響應變化 勝過 遵循計畫 很多人在不理解敏捷的情況下,簡單的從字面去曲解和批駁敏捷。我就從我的敏捷實踐出發談談我的感想。1 個體和互動勝過過程和工具 我認為這...

敏捷的原則和價值觀

敏捷宣言中列出的敏捷價值觀和原則,雖然不屬於scum框架的內容,但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 scrum 的起源以及為什麼要採用 scrum 敏捷原則 01 我們最重要的目標,是持續不斷地盡早交付有價值的軟體以使客戶滿意。02 擁抱需求變化,即使是在開發的後期。為了客戶的競爭優勢,敏捷過程掌控變化。03...

我的價值觀

首先談談我對自己的認識,我是2013年大學畢業,本科專業數學與應用數學,安師大2009年數學專業招了240人,我就是其中之一,為什麼報數學系呢,只因為我高考數學考了138分,那時候的自己不知道什麼是喜歡和不喜歡,沒有興趣沒有愛好,用現在的話說就是很傻很天真,就知道學習,考試,得分。學習幹什麼,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