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類是昂貴的設計元素,因此減少類的數量便是對系統的改進。
2. override其實是一種設計上的屈服,abstract除外。換句話說,virtual實際上就是一種屈服。
3. 盡量用乙個單詞為基類命名,這樣比較簡單。比較容易為子類命名。
4. 表達「這是我要完成的任務,除此之外的細節不歸我操心」,這個是inte***ce的使用範疇。如果無權改變實現,大量使用inte***ce會嚴重拖累日後的設計調整。
5. 如果程式只是小範圍使用,讓設計元素的可見性略高還不是什麼問題。但如果把介面發布給很多人使用,那麼最好是準確地指定希望讓他們看到哪些操作。
6. 抽象類和介面的選擇還有一點就是要取決於抽象的變化。
7. 用新介面繼承原有介面來發布介面新的版本。
8. 如果你面對乙個可能只是暫時靜止的情景,隨後的操作或者查詢都針對這個情景來進行,那麼函式式的風格比較合適。
9. 通過只提供get方法來構造乙個不可變物件。也成值物件。
10. 多型的優美之處實際上是在於它給系統開啟了變化的機會。
11. 如果物件的邏輯完全由類來決定,閱讀者只要看類的方法名就會知道發生什麼。一旦各個例項有不同的行為,就需要在執行時觀察或分析資料流才能理解乙個物件的行為。
12. 要實現例項特有的行為,if-else是最簡單的方式。這樣的好處在於所有的邏輯都在同乙個類裡。缺點是除了修改物件本身的**之外,沒有其他的辦法能夠修改它的邏輯。
13. 程式中的執行路徑越多,整個程式正確無誤的可能性就越低。也就是說,條件語句的增加會降低可靠性。
14. 用條件語句來分發,但是要保證條件語句只有最簡單的邏輯,而把主要**放到子類中。
15. 另一種實現特定例項的辦法是把部分工作委派給不同型別的物件。不變的邏輯放在發起委派的類中,變化的邏輯交給被委派的物件。
16. 儘管庫類相當常見,但它不適合大量使用,把所有邏輯都放在靜態方法中就錯過了物件的最大好處。
讀書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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