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數的有效範圍是指:程式**能夠訪問該變數的區域;如超出該區域,則編譯時會出現錯誤。
* 根據變數的有效範圍將變數分為全域性變數(成員變數)和區域性變數
*
* 成員變數 :在類體中定義的變數,成員變數在整個類中都是有效的。
* 成員變數分為靜態變數和例項變數
* 靜態變數可以跨類,甚至可達到整個應用程式之內。
除了能在定義它的類記憶體區,還能通過「類名.靜態變數」的方式在其他類中使用
* 區域性變數:只在當前**塊中有效。類中宣告的變數,方法的引數都屬於區域性變數。
* 區域性變數的生命週期取決與方法。
區域性變數可與成員變數的名字相同,此時成員變數被隱藏,成員變數暫時失效。
public class first
}
日常雞湯:既然選擇遠方,便只顧風雨兼程。。。 變數和常量的有效範圍和同名問題
這是我自己測試,並學習了網路材料後整理的結論。參見msdn 高階變數主題,理解變數的範圍。未測試類模組。未測試工程組。請大家指正。首先,在 相同範圍 內 比如同乙個過程中,同乙個模組的宣告部分 不能兩次定義同名變數或常量 模組和其中的過程不是嚴格的 相同範圍 其次,1.窗體模組的宣告部分,對模組以外...
變數的作用範圍
1.類中所有變數的預設修飾符是private。2.區域性變數必須先初始化才能使用,全域性變數 類的成員變數 可以不初始化,預設值為0 1 static void main string args 212 else 1316 17console.readkey 18 1920 static int n...
變數的作用範圍
看標題我們就差不多明白了整個意思 其實變數的作用範圍很簡單 就一句話 變數只能在當前大括號以及子括號內使用 這東西看起來不太好理解 在此分別列舉了三種情況 1.變數定義在main方法的括號內 2.定義在main方法的子括號內 3.定義在乙個自定義的方法內 也分別在三個地方嘗試去使用這個變數 1.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