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看了《是否曲解開源 清華大學的**th這樣使用gpl規則》很有感觸。不過想想也是,中國的大部分計算機使用者連正版軟體的版權、智財權都不屑去保護,不要說gpl這麼個規則。可能,在某些所謂的具有版權意識的人來說,只是一時的遊戲規則。一旦遊戲玩膩了,留著規則只會阻礙自己利益的拓展。說白了,gpl在他們眼裡,只是用來建立乙個獲得利益的基石,乙個給他們名正言順的盜取別人勞動成果的條件。
我不知道**th是什麼東西,但至少以後我不會去用這個東西。因為我害怕我以後會不會觸動他們的版權意識。誰知道某一天,他們會不會突然宣布說,**th的效能和開發方法比較優秀,是十分珍貴的東西,他們只想自己用,別人無權使用。那我豈不是只能乾瞪眼。
gpl的序言裡面有很清楚地說明:
當我們談到自由軟體(free software)時,我們指的是自由而不是**。我們的 gnu通用公共許可證決意保證你有發布自由軟體的自由(如果你願意,你可以對此項服務收取一定的費用);保證你能收到源程式或者在你需要時能得到它;保證你能修改軟體或將它的一部分用於新的自由軟體;而且還保證你知道你能做這些事情。
為了保護你的權利,我們需要作出規定:禁止任何人不承認你的權利,或者要求你放棄這些權利。如果你修改了自由軟體或者發布了軟體的副本,這些規定就轉化為你的責任。例如,如果你發布這樣乙個程式的副本,不管是收費的還是免費的,你必須將你具有的一切權利給予你的接受者;你必須保證他們能收到或得到源程式;並且將這些條款給他們看,使他們知道他們有這樣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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