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種「開發者討厭
gpl新版本」的謬見四處流傳,流毒頗深,不批不行。9月
27日,在
csdn
上出現乙個帖子,標題是「開發者討厭
gplv3
,近半數表示永不接受」。從標題上來看,似乎開發者不喜歡
gpl新版本,而且對其厭惡到「永不接受」的程度。讀後,頗覺奇怪。這到底是什麼一回事呢?
gpl新版本(即
v3),經歷一年多時間,在全球範圍內,經過無數開發者的「大討論」,聽取和集中了各方面的不同意見,四異其稿,才得以在今年6月
29日最後「定稿」,由美國自由軟體**會正式發布,可謂「來之不易」也。那麼,為什麼
gpl新版本還如此討人厭呢?難道
gpl新版本裡面當真存在著很大的問題?情況究竟是怎樣的呢? 今年
9月25日,國際知名的
evans data
集團發布乙份調查報告,題為「
open source/linux development 2007 v2」
。evans data
集團每年兩次(分為上半年、下半年)對全球開源運動的實際情況進行詳細的調查(跟蹤),調查的目的是設法精確地搞清楚,開源開發者究竟在想什麼,這一切往往涉及到許多方面,比如:他們使用什麼開發語言、什麼開發工具、參與何種開發專案、存在的主要問題(或障礙)、介入國際開源運動的深度,等等。今年下半年的調查報告,執筆人是
esther schrindler
,調查報告共計
229頁(
pdf格式),有詳細的內容目錄。 在
csdn
上出現的那個帖子,是這樣說的:「國外**訊息 日前的乙份調查發現,只有很少的開源
開發者採用了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version 3
。這份調查由
evans data
在當地時間公布,只有
6%的開源開發者已經採用了
gplv3」
,還說:「調查顯示,三分之二的開源開發者表示一年內不會採用
gplv3
,43%
的甚至表示永不接受這一新標準——比例接近半數。另外,如果某專案或社群實施了
gplv3
,開發者則不願加入,人數是願意加入的兩倍」。我查對了此文的出處(原文作者是
darryl k. taft
),結果發現,該原文的題目為「
open source developers slow to adopt gplv3」
(「開源開發者緩慢接受
gplv3」
),奇怪的是,中譯文的題目卻變為「開發者討厭
gplv3
,進半數表示永不接受」,明顯地曲解了原文題目的內涵。我們應當承認,英文原文的作者(
darryl k. taft
)從229
頁的調查報告僅僅抽出幾個數字,容易對讀者產生誤導作用,造成誤解。比如,「只有
6%的開源開發者已經採用了
gplv3」
,從表面上看,這句話確實有問題,怎麼才有
6%的開發者採用了
gpl新版本?細細想想,這一現象也沒有什麼可以奇怪的。今年6月
29日,
gpl新版本才得以通過正式發布,
evans data
的調查期間正好是從下半年才開始,在7、
8月兩個月份,能有多少開源專案轉移到
gpl新版本上來?實際上,有
6%就不錯了。至於所謂「
43%的(開發者)甚至表示永不接受這一新標準——比例接近半數」的說法,也沒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實際上,所謂「永不接受」的原意是「
will never implement」
(其準確意思是「將永不執行」)
gpl新版本。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
evans data
調查的所有「開源開發者」在平時執行(
implement
)的開源協議多達
60來種,比如:
gplv2
、bsd
、mpl
、cddl
等,其中有不少開發者原本執行某種非
gplv3
的協議,一般說來,他們將不會再去執行一種不同的
gpl新版本。
43%的開源開發者將不執行
gpl新版本,這有什麼好奇怪的?這些人「將永不執行」
gpl新版本,是出於某種客觀需要(根據原有的習慣),這和「永不接受」
gpl新版本的意思全然不是一回事,這不是(有意或無意)曲解、醜化
gpl規則是什麼?撇開具體的客觀情況,空談什麼「
43%的(開發者)甚至表示永不接受這一新標準」,有何實際意義?「永不接受」和「永不執行」是全然不同的兩種含義,「
implement」
怎麼能夠說成是「接受」的意思?完全是胡說!
實際上,在我國境內,真正的開源軟體(自由軟體)還遠遠沒有發展起來,但是,曲解、醜化開源軟體(特別是自由軟體)的種種偏見和謬論倒是不少。醜化
gpl,不狠狠批評一下,能行嗎?讓我們還是仔細研究一下
evans data
的229
頁的開源調查報告原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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