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讀余華是四年前,那個時候稚嫩的自己還在讀高三,陽光明媚的早上,麻雀在教室窗外嘰嘰喳喳地叫著,好不熱鬧。教室內的我也好不忙碌,當時的自己,最不喜歡的就是語文課和英語課,因為覺得很無聊,語文課之乎者也,整天重複著一些當時「看起來枯燥的東西」,而這些東西竟然還都要背下來,對不喜歡背書的我而言甚是痛苦,英語課上老師倒是可愛,「妙趣橫生」,但是各種語法知識給我聽得雲裡霧裡。而我最喜歡的還是語文課和英語課,在課上偷偷地貪婪地讀著各種**和雜誌,不失為一種樂趣,那時候看的最多的要數《南風窗》了,期間還讀了余華帶給我的第一本著作《活著》,小時候看過根據余華《活著》改編的電視劇集,但是印象已然很是模糊了,而真正細讀之後,這本書給我帶來的震撼不可言語。大學的時候又去找了張藝謀導演拍的《活著》,這是一部在中國電影史上留下的濃墨重彩的一筆的電影,裡面的葛優就是我心目中的福貴,裡面的鞏俐就是我心目中的家珍。他們的命運很慘,讀的時候非常恨余華,恨他為什麼這麼狠心,沒有給他們留下哪怕一丁點溫暖,沒有給讀者送來一丁點希望,將人柔軟的內心擊的粉碎,而後又重新將你拎起來再來一記致命重擊,直教人肝腸寸斷。從此,也認識了余華這樣一位「絕情」的優秀作家。
宋凡平,李蘭,李光頭,宋鋼,林紅。這五個人,最後都落得個悲劇的結局,讀余華的書之前,我們早就做好了迎接悲劇的準備,但是,在讀完後,還是不甚唏噓。這五個人,每乙個都是善良的,但沒乙個都不是完美的,哪有完美的人呢?宋凡平倒在了時代的鍘刀下,成為了時代的冤死鬼,這是沒有辦法的事,但是他用自己的善良,自己的柔情,自己的堅貞,自己對李蘭和李宋兄弟的愛,給李蘭和李宋兄弟留下了寶貴的財富,他做到了他能做到的所有了,他,是乙個完美的男人,不是嗎?李蘭是不幸的,但又是幸運的。李蘭嫁給了李光頭的父親,那個因為偷看女人屁股掉進茅坑裡淹死的男人,是不幸的,李光頭的父親除了帶給李蘭這個直不起腰、挺不起胸脯的「光輝事蹟」外,帶給她的只有羞恥,只有悔恨,只有不堪。而李蘭遇見了宋凡平,那個給她希望,給她愛情,讓她擁有尊嚴,擁有愛的男人,是及其幸運的,雖然我是男性,但是由此及彼,站在李蘭的角度,李蘭的立場來看,即便是死,李蘭也是帶著幸福慷慨赴死的,因為在另乙個世界,那裡有她最深愛的人。李光頭,他是乙個看似沒心沒肺但是內心又很熾熱的人,這樣的人,要麼令人極度生厭,要麼令人極度喜歡,我個人是非常喜歡的,可是他到後來在余華筆下作出了對不起宋鋼的事情,他得到了那個他曾經夢寐以求的林紅的肉體,余華用荒誕的筆法彷彿在告訴我們這就是個荒誕的世界,仔細想想,這個世界不就是那樣嗎?你還記得曾經那些發生在你身邊,衝擊、擠壓、碾碎你的世界觀的故事嗎?宋鋼,這是個內心善良,卻缺乏主見,對待愛情維維諾諾的男人,如果非要我用乙個詞來形容的話,他就是「悲劇」本悲。林紅,乙個對愛情自私的小女人,他深愛著宋鋼,但是彷彿又沒有那麼愛。靈魂和肉體如果不能融為一體的話,那麼終究會作出自己後悔的事情來,和愧疚一起白了頭。
時代,是我等小人物所不能決定的,但是生而為人,我們確實自己歷史的創造者、承擔者。保持一顆善良的心,堅守自己的道德底線,不拋棄,不放棄,在任何苦難面前不崩潰,這就是這本書帶給我的體會。
讀《許三觀賣血記》 余華
相比較 活著 從描寫物件,這本書主要描述了和徐福貴同乙個時代的城市的許三觀的生活方式。許三觀前後十三次賣血,第一次賣血是為了證明自己身體結實。第二次賣血是因為大兒子一樂打傷方鐵匠的兒子,需要賠錢。第三次賣血是因為和林芬芬 不可描述 後,為了讓她早日 買東西而賣血。第四次賣血是因為 鬧飢荒 為了讓家人...
讀《我們生活在巨大的差距裡》 余華
1.沒有乙個作家會為乙個流派寫作。2.我的昨天就是你的今天,我的明天不是你的今天。3.以先入為主的方式去閱讀文學作品是錯誤的,偉大的閱讀應該是以後發制人,那就是懷著一顆空白之心去閱讀,在閱讀的過程裡,內心迅速地豐富飽滿起來。4.假如文學的各類敘述品質已經完成了固定,那麼文學的白血病時代也就來臨了。5...
讀《我們生活在巨大的差距裡》 余華
1.沒有乙個作家會為乙個流派寫作。2.我的昨天就是你的今天,我的明天不是你的今天。3.以先入為主的方式去閱讀文學作品是錯誤的,偉大的閱讀應該是以後發制人,那就是懷著一顆空白之心去閱讀,在閱讀的過程裡,內心迅速地豐富飽滿起來。4.假如文學的各類敘述品質已經完成了固定,那麼文學的白血病時代也就來臨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