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乙個類而言,應該僅有乙個引起它變化的原因。我們在做程式設計的時候,很自然的會給乙個類新增各種各樣的功能,比如我們寫乙個窗體應用程式,一般都會生成form1這樣乙個類,於是我們就把各種各樣的功能,像商業運演算法呀,像資料庫訪問啊,都寫到類中,這就意味著,無論任何需求改變,我們都需要改變這個窗體類,這其實很糟高的,維護麻煩,復用不可能,也缺乏靈活性。
單一職責原則(srp) ,就乙個類而言,應該只有乙個引起它變化的原因。
如果乙個類承擔的職責過多,就等於把這些職責耦合在一起,乙個職責的變化可能會削弱或者抵制這個類完成其他職責的能力。這種耦合會導致脆弱的設計,當變化發生時,設計會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壞。
當然,軟體設計真正要做的許多內容,就是發現職責並把那些職責相互分離,其實要去判斷是否應該分離出類來,也不難,那就是如果你能夠想到多於乙個動機去改變乙個類,那麼這個類就具有多於乙個職責。
單一職責原則
定義 不要存在多於乙個導致類變更的原因。通俗的說,即乙個類只負責一項職責。問題由來 類t負責兩個不同的職責 職責p1,職責p2。當由於職責p1需求發生改變而需要修改類t時,有可能會導致原本執行正常的職責p2功能發生故障。解決方案 遵循單一職責原則。分別建立兩個類t1 t2,使t1完成職責p1功能,t...
單一職責原則
單一職責原則 乙個類,只有乙個引起它變化的原因。應該只有乙個職責。每乙個職責都是變化的乙個軸線,如果乙個類有乙個以上的職責,這些職責就耦合在了一起。這會導致脆弱的設計。當乙個職責發生變化時,可能會影響其它的職責。另外,多個職責耦合在一起,會影響復用性。例如 要實現邏輯和介面的分離。對於user類,裡...
單一職責原則
問題由來 一心二用,效率降低 類t負責兩個不同的職責 職責p1,職責p2。當由於職責p1需求發生改變而需要修改類t時,有可能會導致原本執行正常的職責p2功能發生故障。解決方案 專注做某件事情 遵循單一職責原則。分別建立兩個類t1 t2,使t1完成職責p1功能,t2完成職責p2功能。這樣,當修改類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