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營或研究企業,都不得不面對銷售和營銷。銷售,對應的英文是selling;營銷,對應的是marketing。關於銷售和營銷的區別,已經有很多精彩的論述,大多數觀點都認為兩者相輔相成。但是德魯克的看法有點與眾不同,德魯克認為銷售和營銷其實是對立的,兩者並非同義或互補。
簡單點說,銷售是把東西賣給顧客。為了讓顧客購買,要貼上醒目的「揮淚大甩賣」,要唾沫四濺地稱讚自己的布頭「經洗又經曬,經鋪又經蓋」,或者搞買一送
二、飢餓營銷等等傷敵一千、自損八百的非常手段。
而營銷截然不同,按照德魯克的觀點,營銷的真正目的,是為了取締銷售。產品還沒有發布,**和顧客就翹首期盼。產品一經推出,世界為之振動。為了盡早到手,顧客心甘情願一整夜一整夜地排隊,被黃牛狠狠宰幾刀也無怨無悔。有了這樣優雅的營銷,**還需要那些難看的銷售呢。
產品最終是給消費者使用,很自然的想法,就是要盡可能地滿足消費者。只有消費者滿意了,才有人掏錢購買,銷售也就成功了。這種想法本來沒錯,但是從銷售出發,最容易掉入的陷阱是:消費者至上。消費者是上帝,難道不該消費者至上嗎。只要滿足了消費者的需求,就能把產品賣出去。也只有滿足了消費者的需求,才能把產品賣出去。
消費者至上,這種說法什麼地方有問題呢。簡言之,問題在於消費者的需求根本就無法滿足。消費者是乙個群體,群體中的每乙個人都與眾不同:有人喜歡甜酸,有人喜歡辣鹹;同樣是辣,還有微辣、幹辣、辛辣、爆辣等區別。把每乙個消費者都當成上帝,企圖去滿足每乙個消費者的需求,這種企業沒法運營。消費者至上是一種錯覺,在現實中從來就沒真正實現過,也沒有那個商家真的去這麼做。
消費者至上,是以消費者為主導。因為消費者的多樣性和多變性,緊跟消費者的需求走,注定會在茫然無措中失敗。如何做才好呢,只能變被動為主動、變銷售為營銷。
不要奢望去滿足根本就不可能滿足的消費者,要反過來,以企業為主導。企業自己說了算,而不是消費者說了算。根據企業的實際能力、根據自身對某部分消費者某些需求的理解和感悟,生產恰當匹配的產品。摒棄死皮賴臉的野蠻推銷,變暴力為色誘,你情我願才能和諧共存。
營銷,以我為主,似乎有點傲慢;銷售,自甘為奴,確實比較媚俗。從銷售出發,還是從營銷出發,兩者看似相差毫釐,實際上謬之千里。大部分企業其實是在兩者之間搖擺,剛開始創業,沒有幾個消費者,不知不覺就以營銷為主;隨著使用者的增多,會收集到無窮無盡的消費者需求,這個時候最容易掉入反饋-公升級-再反饋-再公升級的陷阱之中,累死累活的同時,還忘不了自我安慰:我們在為上帝服務,只要我們不斷地滿足上帝的需求,上帝就會一直眷顧我們。
為什麼觸控式智慧型手機的成功屬於蘋果,而不是老牌的諾基亞、摩托羅拉;為什麼手機作業系統被android和ios快速霸佔,而不是symbian和windows mobile繼續稱雄。相信就是在當下,那些老牌手機廠商的辦公桌上,還有無數的消費者需求等待著被滿足。問題是,就算那些需求都被滿足了,消費者就會對蘋果手機視而不見嗎。
的確,大家都在讚美蘋果的設計和創新。問題是,蘋果這些設計和創新源自何處呢,可以肯定的是:這些創新不會來自消費者,只能來自蘋果自己;果粉對蘋果的追捧,不是因為蘋果的銷售技巧,而是因為蘋果的成功營銷。
銷售要勤奮
思維分三種 知覺 回憶和組合。當你看到月亮,你就認識了它,這就是知覺。如果記住了它,這時的月亮在你大腦裡的投影就是記塊,以後你在大腦裡回憶起該次月亮的情況,這時在你大腦裡所出現的影像就是憶塊。你將這次月亮所形成的記憶塊用來思維,那它跟其它記憶塊組合後,所形成的就是思塊。比喻 月色寧靜 蟲鳴溝壑 就是...
營銷不等於銷售
營銷 銷售 企業的宗旨就是創造客戶,企業有且只有兩個基本職能,即營銷和創新。營銷和創新創造產出,其它一切環節只能算作投入。營銷與創新是任何乙個組織在設定目標時必須考慮的基本方面,只有這兩個方面才能使企業獲得產出。顧客付款購買的也是企業在這兩個方面的業績與貢獻。我們的使命是什麼?我們的客戶是誰?我們的...
不要對銷售有情緒
不要對銷售有情緒,如同我們不能對客戶有情緒一樣。職場上,在所有非銷售人員眼中,銷售就是客戶,銷售是我們通向客戶的紐帶。不論何種原因,我們都不能對銷售有情緒。1 對銷售有情緒只能說明我們還不成熟,生意思維不夠。銷售是幫我們做生意的,利益是銷售的世界語。沒有情緒。2 對銷售有情緒,很可能是中了銷售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