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系統中有兩種標準合同型別:mk和wk(並不是說只有這兩種,而是本文只**這兩種)。合同裡的行專案有兩個:m和w(同樣,本文只**這兩個)。按標準定義,mk和wk表示數量合同和價值合同,m和k分別表示物料未知和物料組。
經測試,其實際效果是這樣的(標準系統):
1. mk+m:數量必輸,**必輸
2. wk+m:數量非必輸,**必輸
以上結果證明:m表示「物料未知」,隱含的意義是**確定。即「均價商品」。有點類似於兩元店裡買東西。
3. wk+w:只需要輸入物料組。甚至單位都不必輸。
以上結果證明:w表示「物料組」,其數量、**等都不重要,重要的只是物料組和總金額。
4. 無論是w還是m,如果訂單上輸入的物料的物料組與合同不同,系統都會給出警告訊息(應該是預設的)。說明物料組這個東西也啥都不是。
5. 在專案類別為空的時候(常規對庫存採購),mk需要輸入數量和**,而wk只需要輸入**。
6. 在做採購訂單的時候,無論是數量還是金額超出合同範圍,系統都給出警告訊息(不區分合同型別)。
7. 按價值區分批准策略或者計算訂單總金額是否超出的時候,如果合同抬頭上輸入了總金額,系統會以此金額為準;如果沒有輸入總金額,系統會使用專案金額的累加。
在這種測試結果下,我不得不說,我認為sap的標準設定是比較弱智的。合同一般來說有兩個目的,一是貨源選擇的幫助,二是採購操作的控制。對於貨源選擇幫助功能來講,sap的合同是能夠滿足的;但是對於採購行為的控制方面,它做得不太好。
具體來講,合同一般會有個終止的量或者金額。如果以量為終止條件,那麼當採購訂單超出此量時就應該給出錯誤訊息;如果以金額為終止條件,採購訂單超出此金額時就應該給出警告訊息。而系統中空有兩種合同型別,給出的訊息卻不分彼此。如果把訊息設定改為錯誤呢?比如把數量超出訊息改為錯誤,那麼在以金額為終止條件的合同中怎麼辦?
還有,如果輸入了抬頭總金額,合同的批准和訂單總金額是否超出的計算就以此金額為準;而此金額與各專案金額的累計又沒有什麼關係!這是一種什麼邏輯?
我給出的部分解決問題的方案是這樣的:
1. 字段選擇:mk型別的合同,抬頭的金額字段應該設為顯示。wk型別的合同,專案中的數量字段應該設為顯示。
2. 更改訊息型別:不論是數量超出還是金額超出,都設定為錯誤訊息。
這樣應該可以部分地達到「數量合同」和「價值合同」的效果。
以上的解決方案部分未經驗證。
PMP 合同型別
1。fixed price or lump sum contracts 固定總價或總包合同 簡稱fp 這是買方 甲方 最能受益的合同型別。不管乙方開銷多大,甲方付的錢是固定不變的。2。time and material t m contracts 時間與材料合同 簡稱t m 乙方幹多少單位的活,甲方...
如何選擇合同型別?
選擇合同 一看 範圍明確不明確 二看 管理內行還是外行 三看 身份買方還是賣方 四看 時間緊急不緊急 假如範圍明確,通常選擇固定總價 假如範圍不明確,如果是賣方,通常選擇成本加成 如果是買方呢,要看是不是內行,如果內行,選擇成本加成,可以很好的參與專案 如果是外行,通常選擇時間材料合同 一般時間緊急...
PMP考點之合同型別 2007 5
1。fixed price or lump sum contracts 固定總價或總包合同 簡稱fp 這是買方 甲方 最能受益的合同型別。不管乙方開銷多大,甲方付的錢是固定不變的。2。time and material t m contracts 時間與材料合同 簡稱t m 乙方幹多少單位的活,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