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專案驗收指乙方完成甲方任務書中的所有任務,交付甲方執行驗收。一般驗收標準包括:功能達標、效能達標。本文的專案不具備通用性。
2個周(含週末)的專案驗收,累、疲憊、心力憔悴自是不必說。臨近收尾之際,想想15天的全程經歷。 由於測試介入晚、沒有充分測試、專案交付節點臨近,等等……這樣、那樣的原因會導致專案功能或者效能達標。
驗收階段越發體會到:暴露問題是對專案驗收最起碼的尊重!不要遮遮掩掩,問題暴露的越早,解決問題的成本越低!
特將近期的思考總結如下:
程式設計師或許會說:反正是黑盒測試,邏輯複雜著呢,測試部不一定測出來。
正確的思維邏輯應該是:
(1)前期有相對充分的需求分析、設計階段,形成模組設計文件。
(2)對應模組的測試人員在專案的開測的前期,與該模組的開發人員就設計文件進行對接,形成初步測試用例,並逐步完善。
(3)召集專案開發經理、測試經理、模組開發人員、模組測試人員評審測試用例。這樣,基本能做到不漏掉用例。
(4)測試實施階段,除了基礎測試外,對於複雜的業務邏輯進行3處左右的發散測試。
非必現bug,沒有環境重現、不知道如何重現。就放在那裡吧。
我返回一句?bug既然存在,肯定是可以重現的,只是我們不知道重現的方法而已。在沒有充分的重現的情況下,你如何確保重現的概率?重現需要的場景考慮全了嗎?萬一交付的演示的時候,出現了bug怎麼解決?
正確的思維邏輯應該是:
(1)盡可能設想更多的方式進行重現;
(2)總結到已經做的重現環境、思路,在bug處做好梳理;
(3)和技術經理、架構師討論有沒有好的重現、逆向分析方案;
(4)以上3步都試過後,再總結下重現的概率,備註下bug。
和其他同事聯調出了bug,非常自信自身負責的模組沒bug。
正確的思維邏輯應該是:
(1)再次進行對接聯調,確認是否是自身**邏輯的bug?
(2)排除一切和自己相關的障礙,做好充分排查。
他也不容易,別影響人家績效。
正確的思維邏輯應該是:
(1) 發現了就第一時間暴露給相關開發人員、技術經理等。
(2)增強團隊意識,不是僅從自己角度考慮問題,而是要有大局觀。
(3)團隊也應該給予一定的激勵機制。
過會,過會,就這麼拖到了驗收。
正確的思維邏輯是:
(1)第一時間提交bug庫,如:td,並指派給責任人。拖著很容易被其他事情分散精力。
(2)設定不同bug級別,high、mid、low**,high級別直接郵件抄收專案經理。
2、為什麼不敢說出來?
其實,完全沒有必要。團隊的績效是每個人績效來維護的。團隊負責人對於用於發現關鍵問題、關鍵bug的人往往都是正面激勵的。
這點,新員工往往顧慮較多。我3年前剛入職時體會更深。沒必要怕,boss不吃人的。
總感覺,差不多,應該沒事吧?這些小心理作祟,更是耽擱了「**」的最佳時機。反而,一旦出了問題,團隊負責人往往會因為你的不及時匯報而受到責備和責任追溯。
要始終堅定的認為:
1)任何人都不喜歡有bug的軟體;
2)問題終究是要解決的。
這點有過產品開發、專案實際供給銷售的童鞋體會更深些。並且公司的市值越高、客戶越多、產品銷售的越多,一旦出了bug,所有客戶相同產品都會有相同的bug。此時的抱怨率、投訴率、產品的忠誠度都會大打折扣。
試想下,如果前期暴露問題,僅是自身開發的階段暴露問題,就會扼殺了bug擴散的「搖籃」,扼殺在萌芽狀態。何樂而不為呢?
我始終認為:程式設計師要對自己的bug負責,甚至終身負責都不會過。這樣以後,自測才會充分,場景用例才會充分,而不是**完了就丟給測試。這是自己對自己編碼不負責任的表現。
並且程式設計師不要迴避bug。正如我去年所說「真正的程式設計師,敢於直面多變的需求,敢於正視疑難的bug!」。
驗收階段,聽到甲方領導對其接受人員的要求是「往死裡測!」。仔細想想也是很有道理的,這樣真正到使用者都是充分驗收過,bug率極低的高可用軟體。
似乎忽視了由於利益關係不能暴露的問題部分,但這種小技倆,程式設計師就不必學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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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問題是解決問題的前提
用簡便演算法求下列式子的結果 1 1 6 1 12 1 20 1 30 1 42 1 2 3 1 3 4 1 4 5 1 5 6 1 6 7 1 2 1 3 1 3 1 4 1 4 1 5 1 5 1 6 1 6 1 7 中間很多項都抵消 so 原式 1 2 1 7 5 14 這個問題的解決方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