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expert c programming》這本書中,第202頁有這樣一句話:在函式引數的宣告中,陣列名被編譯器當著指向該陣列第乙個元素的指標。通過例項測試,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在宣告這個引數的整個函式作用域內,陣列名就是指標。
見測試用例:
**注釋從**執行結果得到,從**注釋來分析:
1.在main()中,arr等價於&arr; 而在fun()和fun2中,ca不等價與&ca。原因就是上面說的:在宣告ca這個引數的函式fun的整個作用域內,陣列名就是指標,ca是指標,&ca就是指標的位址;而在main中,arr是陣列名,arr和&arr都是陣列第一元素的位址。
2.任何時候,當陣列是字串陣列時,使用printf和cout列印字串,只要列印的內容是陣列某個元素的位址,即可列印出以這個元素開始的整個字串。
例如:fun函式中:printf("%s/n",&(ca[0]));cout<<"&(ca[1]) = "<<&(ca[1]);
而當陣列不是字串陣列時,當列印的內容是陣列某個元素的位址時,列印的就是實際的位址。
補充:sizeof(陣列名),得到的是整個陣列的長度。
陣列作為函式引數
一 一維陣列名作函式引數 用陣列名作函式引數,應該在主調函式和被調函式分別定義陣列,例如 void main 在被呼叫函式中宣告了形引數組的大小為10,但在實際中,指定其大小是不起任何作用的,因為c語言編譯對形引數組大小不做檢查,只將實參陣列的首元素位址傳給形引數組。形引數組可以不指定大小,在定義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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