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
日,紅旗中文
2000
總經理胡才勇發表署名文章,題為「從番茄花園事件看商業軟體的「潛規則」」。此文,在短短一天之內,被國內**引用了
1,570
次,影響極壞,不得不批。
胡在該文中表示,「具體到番茄花園版
xp,洪磊作為使用者,對
xp進行主題、桌面、按鈕等外觀美化,對其中的一些不常用功能進行了關閉或解除安裝,並開啟了系統中的一些功能模組限制,加快了平台執行速度,是合法的權力,並創造了新的價值。」同時,胡認為,「這是軟體使用者的生而具有的權力。」這些謬論竟然出自乙個國內知名企業總經理老總之口,簡直令人不可思議。
商業軟體的使用必須得到所謂「許可」,這是常識。使用微軟
xp的合法使用者,必須遵守乙個法律合同,叫做「終端使用者許可協議」(「
eula」
)。即便你用自己的現金購買了一款「正版
xp」,亦必須嚴格遵守這些協議(
eula
)的條款。微軟xp的
eula
條款,其中第
5條,明文規定「不許採取逆向工程方法,不許反編譯(
decompile
)、不許拆解(
disassemble
)本產品」。另外,根據我國現行《計算機保護條例》第
8.3條款,關於保護軟體作者修改權不受侵犯的規定,微軟
xp的上述許可條款在我國境內也是合法的。由此可見,番茄花園(們)的所謂「修改版
xp」完全是非法的。胡的上述言論完全沒有任何法律根據。
番茄花園事件,其實是一件好事,深刻暴露了在我國軟體業裡面所存在的矛盾。乙個版權軟體產品的非法修改版能夠滿天飛,這說明了什麼問題?這說明了乙個顯見的事實:當前,一般公眾的智財權保護意識還相對薄弱。乙個軟體企業老闆,竟然如此糊塗,存在一批小法盲就不奇怪了。乙個企業老闆的言論,必定會影響到這個企業的經營(業績)。聯想到我國所謂的「國產
linux」
,類似番茄花園修改版,存在許多法律隱患。這是顯而易見的事實,就不必抖摟出來了。我敢說,紅旗中文
2000
的辦公套件也存在類似問題(法律隱患),不妨擺出來讓眾人評判一下。
番茄花園修改版
xp的要害是,直接違反微軟關於
xp產品的許可條款,侵犯了微軟軟體產品的著作權(特別是產品修改權)。這一點是不容置疑的。胡的上述言論是完全錯誤的,必須徹底批判,清除其惡劣影響。
當前,番茄花園的非法修改版
xp必須徹底銷毀。如果容忍它的繼續存在,就是容忍對微軟版權產品
xp的繼續侵犯。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坦率地講,打擊版權軟體產品的非法修改版是我們(執法部門)的責任,無論微軟是否親自出面舉報此事。微軟想擴大正版軟體市場(在中國境內),無可厚非。在番茄花園非法修改版
xp滿天飛的情況之下,談何微軟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在
xp修改版四處氾濫的情況下,談何發展我國的
linux
事業?番茄花園的死硬分子是微軟原版
xp的大敵,也是
linux
的大敵,必須共同討伐之,我們不能手軟,我們不能心軟。
(注:胡才勇是我多年的老朋友,今天,為了番茄花園一事,鬧翻了臉,心裡面很不好受。我希望,老朋友能夠與番茄花園們劃清是非界限,使我們重歸於好。)
從番茄花園想到的。。。。
前兩天看見番茄花園站長被抓,心裡一驚,不由的聯想起了珊瑚蟲。也許他們稍微有點不同,番茄畢竟是很明顯的侵犯版權。不過,拋開版權問題不談,他們還是很類似的 同樣的個人vs大公司 同樣的受廣大使用者同情 同樣的被抓。不知道為何中國的破解之路如此艱難,後來又想了想,也許是他們太囂張了,或者說公司太陰險 隨便...
論番茄花園的倒掉
define 磚家 專家 define 叫獸 教授 開場詩 一派青山景色幽,前人田地後人收。後人收得休歡喜,還有收人在後頭。聽說,番茄花園站的站長累累被抓了,番茄花園論壇也停止服務了,很多d版商手中的番茄花園全部不賣了,修改版xp集體歇業了,聽說而已,我沒有親見。而且這番茄花園不但罪惡滔天,更可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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