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相對於渺渺宇宙而言,確實是太短暫了。而按宗教的說法,人是生而有罪的,所謂有罪,要終生懺悔才行。在我們歷往歷劫中,不知道誰曾經遇到誰,誰曾經感恩誰,誰曾經背叛誰,誰又曾經回眸誰?這是乙個繞而又繞、玄而又玄,卻毫無答案的問題,只是,在今世裡,與你牽手的必定是前世與你最有緣的那乙個,所以要珍惜,千年修來共枕眠的情感。那麼,前世的其他與你有關的呢,我以為,這就是那些有好感難忘心間又不能與你相守的那些人,我們的生活除了陽光,必定還得有水和空氣,是不是?
如果相遇同性倒也罷了,最難的是異性朋友,如果在正當韶華美麗的時候,彼此好感,互相欣賞,那是最麻煩了,所以有,英雄氣短,兒女情長的說法。我以為紅顏知己是男人生生不息的夢想,藍顏知己是女人夢寐以求的渴望,雖然誇張,但人骨子裡渴望理解,渴望欣賞的本性是生而俱來的,不同的是後天的教養,禮節約束而已。
情感的殺傷力是巨大的,足以摧毀乙個人的一生,所以才有了婚約,這個文明社會的約束契約,來限制人的行為。但是男女在這樣開放的時代裡,可以說交往的渠道異常廣泛,兩性相吸又是生物本性使然,什麼力量阻擋得住?
順其自然實在是一種無奈,是對生命中哪些不可捉摸的力量,不可**的事情做出的妥協,是一種努力卻沒有結果,還得硬著頭皮走下去的無奈,我以為在錯的時間,遇見對的人,相遇、相知、相惜就是這種無奈,你沒有力量讓自己忘卻,當然,你不能說「相愛」,因為你已經沒有資格。
所以,即便是欣賞乙個人,也不要輕易言愛,因為許下的諾言就是欠下的債!如果有乙個異性知己,相交甚深,但無緣成為眷侶,這種愛就是痛苦,因為緣分不到,相愛卻無法相守,這種愛是孽緣,因為它妨害了正常的秩序。那麼,不妨讓這種感情轉化為欣賞,因為欣賞乙個人不需要太多的智慧型,僅有寬容和理解就夠了,彼此分享一種思想和才華,大家共同成就和提高。
情感具有獨占性,對感情的唯一來說,心身出軌都是背叛,是對感情的褻瀆。光明磊落的言行是仰無愧於天,俯無愧於地,內無愧於心的行為,正常的交往是袒露於豔陽高照下的磊落大方,而不是苟且於陰暗角落的營營苟苟,是美麗大方而非醜惡自私。
有很多份愛,我們無法用世俗方式來承擔,雖然同樣的心動,同樣的期盼,但世間總會有一種約束,讓我們把心思沉靜,就讓我們將真情平靜地相忘於江湖,約三五好友,喝一壺老酒,笑看人間滄桑,玩味人生得失,心遊凡塵之外。
呵,不喝老酒亦可沏一壺清茶!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那個晚上他坐在車裡不肯上樓,是因為他害怕心底的那個念頭 離婚。離婚也許要給妻子致命的傷,不是說妻子離開了他就不能活,而是這一切太沒有預兆了,他至少從沒有明確地給過妻子心理準備。但是不離呢?他想,我怎麼來處理和她的那一段感情?這已經是另外乙個 她 了,乙個剛從學校畢業不久的美麗女孩,他合作的廣告公司裡...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一 出處 莊子 內篇 原文 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與,皆物之情也。彼特以天為父,而身猶愛之,而況其卓乎,人特以有君為愈乎己,而身猶死之,而況其真乎?泉涸,魚相與處於陸,相呵以溼,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與其譽堯而非桀也,不如兩忘而化其道。夫大塊載我以形,勞我以生,佚我以老,息...
你是想讀書,還是想讀完書?
原文連線 以前,讀書前會很想讀一本書,但實際讀書時,經常是 想讀完書 而不是 想讀書 這種想法經常會讓我的生活變得很痛苦,當你做一件事想著快點做完時,你的心思其實已經不在這件事上了。這個問題在我大學時困擾了我很久。我沒有意識到這本身其實是乙個價值觀問題,以至於我常在一些時間管理的書中尋找答案。那些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