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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建立冗餘較小、結構合理的資料庫,設計資料庫時必須遵循一定的規則。在關係型資料庫中這種規則就稱為正規化。正規化是符合某一種設計要求的總結。要想設計乙個結構合理的關係型資料庫,必須滿足一定的正規化。
三正規化:
第一正規化是不可拆分
第二是完全依賴
第三消除傳遞依賴
在實際開發中最為常見的設計正規化有三個:
1.第一正規化(確保每列保持原子性)
第一正規化是最基本的正規化。如果資料庫表中的所有字段值都是不可分解的原子值,就說明該資料庫表滿足了第一正規化。
第一正規化的合理遵循需要根據系統的實際需求來定。比如某些資料庫系統中需要用到「位址」這個屬性,本來直接將「位址」屬性設計成乙個資料庫表的字段就行。但是如果系統經常會訪問「位址」屬性中的「城市」部分,那麼就非要將「位址」這個屬性重新拆分為省份、城市、詳細位址等多個部分進行儲存,這樣在對位址中某一部分操作的時候將非常方便。這樣設計才算滿足了資料庫的第一正規化,如下表所示。
上表所示的使用者資訊遵循了第一正規化的要求,這樣在對使用者使用城市進行分類的時候就非常方便,也提高了資料庫的效能。
2.第二正規化(確保表中的每列都和主鍵相關)
第二正規化在第一正規化的基礎之上更進一層。第二正規化需要確保資料庫表中的每一列都和主鍵相關,而不能只與主鍵的某一部分相關(主要針對聯合主鍵而言)。也就是說在乙個資料庫表中,乙個表中只能儲存一種資料,不可以把多種資料儲存在同一張資料庫表中。
比如要設計乙個訂單資訊表,因為訂單中可能會有多種商品,所以要將訂單編號和商品編號作為資料庫表的聯合主鍵,如下表所示。
訂單資訊表
這樣就產生乙個問題:這個表中是以訂單編號和商品編號作為聯合主鍵。這樣在該表中商品名稱、單位、商品**等資訊不與該錶的主鍵相關,而僅僅是與商品編號相關。所以在這裡違反了第二正規化的設計原則。
而如果把這個訂單資訊表進行拆分,把商品資訊分離到另乙個表中,把訂單專案表也分離到另乙個表中,就非常完美了。如下所示。
這樣設計,在很大程度上減小了資料庫的冗餘。如果要獲取訂單的商品資訊,使用商品編號到商品資訊表中查詢即可。
3.第三正規化(確保每列都和主鍵列直接相關,而不是間接相關)
第三正規化需要確保資料表中的每一列資料都和主鍵直接相關,而不能間接相關。
比如在設計乙個訂單資料表的時候,可以將客戶編號作為乙個外來鍵和訂單表建立相應的關係。而不可以在訂單表中新增關於客戶其它資訊(比如姓名、所屬公司等)的字段。如下面這兩個表所示的設計就是乙個滿足第三正規化的資料庫表。
這樣在查詢訂單資訊的時候,就可以使用客戶編號來引用客戶資訊表中的記錄,也不必在訂單資訊表中多次輸入客戶資訊的內容,減小了資料冗餘。
資料庫正規化 三正規化
所謂第一正規化 1nf 是指在關係模型中,對域新增的乙個規範要求,所有的域都應該是原子性的,即資料庫表的每一列都是不可分割的原子資料項,而不能是集合,陣列,記錄等非原子資料項。即實體中的某個屬性有多個值時,必須拆分為不同的屬性。在符合第一正規化 1nf 表中的每個域值只能是實體的乙個屬性或乙個屬性的...
資料庫三正規化
資料庫的三正規化 1n 關係r中的屬性都是不可分割的項.2n 在1n的基礎上,每個非主屬性完全函式依賴於碼.3n 在2n的基礎上,每乙個非主屬性既不部分依賴於碼也不傳遞依賴於碼.1n 消除非主屬性對碼的部分函式依賴 2n 消除非主屬性對碼的傳遞函式依賴 3n 消除主屬性對碼的部分和傳遞函式依賴 bc...
資料庫三正規化
1 第一正規化 1nf 無重複的列 所謂第一正規化 1nf 是指資料庫表的每一列都是不可分割的基本資料項,同一列中不能有多個值,即實體中的某個屬性不能有多個值或者不能有重複的屬性。如果出現重複的屬性,就可能需要定義乙個新的實體,新的實體由重複的屬性構成,新實體與原實體之間為一對多關係。在第一正規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