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子1、銀行帳號account:
乙個經常引起爭論的問題就是,deposit/draw方法到底應該建模到 account中還是建模到accountmanager(對乙個銀行出納員的建模)中。
我覺的將deposit/draw建模到accountmanger中是反映現實的,因為account反映到現實世界就是乙個沒有行為能力的實體,而出納員才具有行為能力。
例子2:選課的學生student
對學生建模的時候,enroll(選課行為)毫無疑問應該建模到類student中。
除此之外,我們假設每個學生有乙個考察級點,可以根據這個學生的表現增加或者減少級點,而我們就遇到同例1中提到的deposit/draw一樣的問題,就是增加級點的方法addscore/減少級點的方法reducescore建模到student中還是studentmanager中,個人認為,同於例1,應該建模到studentmanager中而不是student中。
總的來說,方法到底建模到那個class中,就根據這個方法是否是這個class自發的行為。譬如,account的deposit/draw就不應該建模到account中,但是實踐中,建模到account中,往往會帶來一些好處,至於什麼好處,martin的《domain logic and sql》非常全面的分析過了。所以,我感覺,martin舉的例子中,貧血的domain model是亂扣大帽子。
本來就沒什麼transaction script,沒什麼貧血的domain model,martin非要將一種正確的模型叫做「貧血的domain model",而將沒有反映現實世界的、但是有一定實踐價值的模型起乙個風度翩翩的名字。
為什麼有人經常提到貧血的domain model?我覺的,可能很多應用是以資料為中心的,所以,建模的時候,習慣性地思維定向到資料上,建模出來的類完全是db entity的反映。而正確的思路,應該針對整個系統進行物件建模,不要一開始就考慮持久化的問題。
從貧血到充血Domain Model
關於domain model的討論已經非常多了,炒炒冷飯,這裡是自己的一些做法。以workitem 工作流裡的工作項 作為例子 最開始的做法 乙個實體類叫做workitem,指的是乙個工作項或者稱為任務項 乙個dao類叫做workitemdao 乙個業務邏輯類叫做workitemmanager 或者...
從貧血到充血Domain 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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