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定義的類的成員函式中,常常有一些成員函式不改變類的資料成員,也就是說,這些函式是"唯讀"函式,而有一些函式要修改類資料成員的值。如果把不改變資料成員的函式都加上const關鍵字進行標識,顯然,可提高程式的可讀性。其實,它還能提高程式的可靠性,已定義成const的成員函式,一旦企圖修改資料成員的值,則編譯器按錯誤處理。 const成員函式和const物件 實際上,const成員函式還有另外一項作用,即常量物件相關。對於內建的資料型別,我們可以定義它們的常量,使用者自定義的類也一樣,可以定義它們的常量物件。
1、非靜態成員函式後面加const(加到非成員函式或靜態成員後面會產生編譯錯誤)
2、表示成員函式隱含傳入的this指標為const指標,決定了在該成員函式中,
任意修改它所在的類的成員的操作都是不允許的(因為隱含了對this指標的const引用);
3、唯一的例外是對於mutable修飾的成員。
加了const的成員函式可以被非const物件和const物件呼叫
但不加const的成員函式只能被非const物件呼叫
char getdata() const{
return this->letter;
前面使用const 表示返回值為const
後面加 const表示函式不可以修改class的成員
C 中函式後面加const修飾
我們定義的類的成員函式中,常常有一些成員函式不改變類的資料成員,也就是說,這些函式是 唯讀 函式,而有一些函式要修改類資料成員的值。如果把不改變資料成員的函式都加上const關鍵字進行標識,顯然,可提高程式的可讀性。其實,它還能提高程式的可靠性,已定義成const的成員函式,一旦企圖修改資料成員的值...
函式後面加const
類的成員函式後面加 const,表明這個函式不會對這個類物件的資料成員 準確地說是非靜態資料成員 作任何改變。在設計類的時候,乙個原則就是對於不改變資料成員的成員函式都要在後面加 const,而對於改變資料成員的成員函式不能加 const。所以 const 關鍵字對成員函式的行為作了更加明確的限定 ...
函式後面加const
類的成員函式後面加 const,表明這個函式不會對這個類物件的資料成員 準確地說是非靜態資料成員 作任何改變。在設計類的時候,乙個原則就是對於不改變資料成員的成員 函式都要在後面加 const,而對於改變資料成員的成員函式不能加 const。所以 const 關鍵字對成員函式的行為作了更加明確的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