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個要素是條件】
bug描述裡一般會列出這些條件:作業系統的版本號,環境變數配置了什麼值(這些變數也許會是乙個長長的列表),發生bug之前做了什麼操作(這些操作也許會是乙個長長的列表)。
我們需要從這個描述中找出導致bug的「條件要素」,才能更好的理解bug發生的原因,從而可以找到解決方案。這裡提到的「條件要素」是指,如果不執行某個測試步驟,就不會發生這個bug,那麼這個步驟就是「條件要素」。
對於能夠100%重現bug(或叫必現),我們既可以用下邊的方法去找「條件要素」,又可以直接用設定斷點的方式去發現**錯誤,不過設定哪個斷點也有很多可討論的地方,這些複雜的討論需要在開發者「做bug重現」時再去解決。在這兩種方法的具體選擇上,要看哪個方法更快、自己更熟悉等因素。
對於重現概率較低的bug,作為乙個開發者,如何在這些海量資訊面前,迅速找出那個決定性的條件?這絕對是個能力,而且有時很像智商測試題。這是程式設計師必備的技能,具體的方法有很多,其中乙個方法是「對比」。
現代版的俗話說:「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
當開發者或測試者修改了某乙個測試步驟,例如改變了乙個環境變數的值、減少了乙個測試步驟、改變了兩個測試步驟的順序,等等,有時就會發現bug沒有了,那就證明是這次的測試步驟改變導致bug消失的,條件要素也就找到了。
這裡有兩個變化需要注意:
一、無論是必現的bug還是不必現的bug,修改乙個步驟後bug消失了,一般情況下就能判斷出是這次修改步驟導致的,但僅限於一般情況,還有其他情況導致bug發生,例如多執行緒,這些複雜的討論需要在開發者「做bug重現」時再去解決,這個階段只是為了讓專案經理、開發者、測試者看懂bug就足夠做決策用了。
二、一次只能改變乙個測試步驟,否則我們就無法準確知道是哪個改變導致的。
到此為止,方法是有了,但是方法還不夠有力。一旦測試步驟非常多,那麼需要對比的測試用例就多,有時會達到100條以上,這樣的效率就太低了,而且操作起來讓人心煩,根本找不到工作中的快樂。
好在我們還有更好的方法:谷歌搜尋的「手氣不錯」!也就是說,在把所有情況羅列出來以前,先用自己的直覺試驗乙個最有可能的用例,往往就能找到那個關鍵的條件要素。不過直覺需要知識和經驗的積累,更需要對經驗的「反芻」。
【另乙個要素是「錯誤是什麼」】
有人會說,「錯誤是什麼」不是明擺著的嗎?看完下邊這個例子,他就能體會到「明擺著」只是一種奢望:
有乙個bug的標題是:使用者開啟某個介面時,得到的人員列表不符合預期。
bug的細節描述是:當使用者開啟應用程式的乙個介面時,得到了乙個如下這個不符合預期的人員列表:
002 b先生
003 c小姐
001 a先生
而期望值是:
001 a先生
002 b先生
003 c小姐
理解錯誤的壞結果
如果這個列表比較長,那麼靠人眼去對比期望值和實際結果,需要多花一點時間。不要小看多花的這一點時間,一方面,人的大腦看到瑣碎的東西一定會比較累。
另一方面,如果是產品經理或專案經理在看這個列表,他不可能去看每乙個bug的細節,因為他需要站在乙個更高的視角去看待整個專案。所以他看到這種模糊不清的問題,要麼多花一些時間去仔細理解這個bug,要麼是認為自己理解清楚了,從而讓這個bug在整個開發鏈條中的多個人之間流轉一圈,最後bug仍然沒有解決,這樣一來,多花的時間就有些可觀了。
導致理解錯誤的淺層原因
下面就是乙個導致bug無效流轉的「坑」。
開發者看到這個結果對比的直覺是:一定是第一列的顯示順序錯了。之後,開發者就去改**,改完之後,測試者又發現了另外乙個bug:
當使用者開啟應用程式的乙個介面時,得到了乙個如下列表:
001 a先生
002 b先生
003 c小姐
004 a小姐
而期望值是:
001 a先生
004 a小姐
002 b先生
003 c小姐
實際上只是因為在這個列表中又加入一條資料而已,卻觸發了開發者改上乙個bug時的理解錯誤,導致修改bug的成本翻倍。
經過分析,終於得出結論:應該按照第二列排序,而不是第一列!
這還只是乙個最簡單的例子,大部分人還是能一眼就能看出來,但是,實際的工作中遠比這個情況複雜,想不「中招」就需要去蕪取精的能力了。
正確的做法是:
開發者看到這個問題,如果邏輯清晰的話,應該能想到有很多種情況導致這種錯誤,上文提到的只是其中的兩種情況,他想到之後要去找測試者確認,有時甚至要找到需求文件編寫者和產品經理。
導致理解錯誤的深層原因
表面上看起來這是個溝通問題,其實不是,這是因為:測試者確切地知道需求是什麼,只是他認為沒必要寫出來,而開發者也認為自己理解對了,也就沒必要再問,導致了bug的無效流轉。當大家都認為沒有分歧時,自然就不需要溝通,所以邏輯能力的欠缺才是深層原因!
解決邏輯能力欠缺的有效方法有兩個:長期來看,應該去學習、思考。短期來看,用最準確的語言去描述,例如上文的bug描述應改為:使用者開啟某個介面時,得到的人員列表應該按照第二列排序。
導致理解錯誤的知識原因
行文至此,如果讀者認為這就是「第二個要素:錯誤是什麼」的全部了,「也不過如此嘛」,那有時還會掉到下邊這個更深的「坑」裡:
對於使用分布式資料庫的系統,程式中傳給資料庫的sql中,如果沒有包含order by,那得到資料的順序是不會得到保證的!因為分布式資料庫為了提高效能,是用併發的方式從多個資料庫節點獲得資料,既然是併發,那就無法確定哪個節點的資料先傳到。
如果開發者沒有這個知識,或即便有這個知識而忘記了在這裡運用它,就會掉到上邊這個「深坑」裡。結果就是:讓乙個bug衍生出另外乙個bug,再衍生出第三個bug,讓這些「臭蟲」在開發者、測試者、專案經理、產品經理,甚至客戶那裡轉啊轉,創造出的gdp是很多了,但都是無價值甚至是負價值的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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