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特別查了一下這個「投票悖論」,還挺有意思的。
投票悖論:集體投票時,如果按照多數票勝出,可能導致不穩定,甚至矛盾的結果。
案例,abc三個人要選出乙個老大,甲乙丙三個人的投票結果是:
甲:a>b>c
乙:b>c>a
丙:c>a>b
從甲乙兩人的投票結果來看,都認為b好於c,根據多數票原則,最終的結果也應該是b好於c。
同理,從乙丙兩人的投票結果看,都認為c好於a,如果也按照多數票原則,最終的結果也應該c好於a。
同理,從甲丙兩人的投票結果看,都認為a好於b,按照多數票原則,最終的結果也應該a好於b。
於是,以多數票來代表集體決策,會出現不穩定,甚至矛盾的結果。
2023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阿羅,形式化證明了:根本不存在一種能保證效率,尊重個人偏好,不依賴既定議程的多數投票方案。
2023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森,提出了投票悖論的解決方案。
如果悖論出現:
(1)要麼,必須改變一部分人的投票結果
(2)要麼,改變一部分人的投票權重
不管哪種方案,都破壞了投票的公平性。
其中,如果無限擴大乙個人的投票權重,公平投票就退化為了個人拍板的形式,而這又是最高效的決策方式。
所以,你所在的團隊,用的是最明主的決策方式,還是最高效的決策方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