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老子》將「道」作為道家哲學的核心,所謂的道,即為天地萬物執行規律,包羅一切,道是所有事物的起始和歸宿。「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或許在老子看來,「有」和「無」即為所謂的道,或者是道的一種表現。
老子開篇就講「道可道,非常道」:能說出來的道,就不是那個包羅永珍的不尋常的道。說白了,「道」是不能為人感知的,能為人感知的就是常道,非天地之始,萬物之母。
這個說法讓我想起了乙個哲學議題:某人說從倉庫有一條會噴火的龍,但是沒人能看見,那麼這條會噴火的龍是否存在?這個問題和「道」的存在性十分相似,一方面肯定該事物的存在,另一方面又認為它不能被感知。對這個問題的討論就處於乙個十分矛盾的位置了。
那麼不能被感知是否意味著不能存在?也即感知和存在是否有關係?用馬克思哲學表述即為存在和意識有何關係?
初次接觸這個問題,我認為「噴火的龍」是存在的,即使不能被感知,因為唯物辯證法告訴我們:物質決定意識,意識作用於物質。「噴火的龍」雖然現在不能為人認知,但是終究有一天會被人認知。
但是把這種想法用來解決另外乙個問題卻顯得不是很合適:甲有殺害乙的想法並且進行了籌畫,但是甲沒有實施犯罪行為,後來乙被丙殺害或者意外身亡,那麼甲是否要受到懲罰?按照「噴火的龍」問題的解法,答案就成了甲要受到懲罰,即使現在沒有實施犯罪行為,但是客觀上他已經有了想法、有了計畫,這條「噴火的龍」已經產生了,雖然未將計畫付諸實踐,但他終將有一天會犯罪,這條「噴火的龍」會為人感知。
這樣解決豈不變成了誅心之論,如若在司法中貫徹這種想法,那真不是會有多少冤假錯案。
於是我的解決方案又變成了當前不能被認知就認為不存在。乍一看,這似乎是唯心主義的解法:意識決定存在。這是為馬克思哲學所不容的。但在司法中的確是這樣做的:證據不足按無罪判處。這種做法雖然有時會讓罪犯逍遙法外,但的確會讓無辜的人不受無妄之災。
這樣一番討論,似乎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存在是存在,意識是意識,兩者無甚關聯,不能拿意識肯定或者否定存在。這個結論似乎站到了唯心和唯物的中間地帶。
可能這個問題本身就沒有答案,只是不能為人感知。
《道德經》第一章理解
第一章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 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 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徼 ji o ji o ji o y o y o 從虛擬 想象 思維實驗中觀察 考察奧妙所在,從實體事實觀察事物的邊界機巧及變化,在虛和實之間反...
道德經和譯文 道德經第一章及譯文
作者 老子 朝代 春秋時期 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慾,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譯文 道 如果可以用言語來表述,那它就是常 道 道 是可以用言語來表述的,它並非一般的 道 名 如果可以用文辭去命名,那...
道德經全文及譯文 第一章
道德經原文第一章 道可道也 非恆道也 名可名也 非恆名也。無名 萬物之始也 有名 萬物之母也 故恆無慾也 以觀其眇 恒有欲也,以觀其所徼 兩者同出,異名同謂 玄之又玄 眾眇之門 道德經譯文第一章 道 如果可以用言語來表述,那它就是常 道 道 是可以用言語來表述的,它並非一般的 道 名 如果可以用文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