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備考(三)類與物件

2021-09-29 14:58:55 字數 1771 閱讀 4475

學習沒有捷徑,但考試有捷徑

常量(const、符號、字串常量、立即數)

引用和指標

類的封裝和隱藏(靜態成員、友元函式)

類的初始化(初始化方式和順序)類的繼承(繼承方式、構函列表、多繼承)

類的多型性(函式過載、運算子過載、虛函式、虛函式表)

類的作用域概念

使用者定義的新的複雜資料型別

將不同型別的資料及資料的操作(函式)封裝起來

實現資料封裝資訊隱藏

物件

具體的例項變數

可以有物件陣列指標引用

知識點類體內不可對資料成員進行初始化

如果另乙個類的物件作為乙個類的成員,則那個類的定義必須在這個類定義之前存在,但類的成員函式中引用或指標可以先宣告,其後定義。

classb;

class

a

析構函式

不指定返回型別,隱含有返回值沒有引數,不可過載撤銷物件時,系統自動呼叫

複製建構函式

預設複製建構函式,只做位拷貝

在驗證類的函式中引用是否可以先宣告,後定義時,使用如下**。

classbb

(int b):b

(b)~b(

)void

change

(int t)

intgetvalue()

private

:int b;};

classaa

()~a

()void

process

(b t)

void

print()

};

int

main

(void

)

結果如下:

顯示的結果為呼叫b的析構函式比建構函式多一次,使用複製建構函式

加入自定義複製建構函式進行顯示:

b

(const b& t)

結果為:

則呼叫複製構函顯然有另一種方式,即用已有的物件初始化另乙個物件:

還有一種則是物件做為函式返回值

C 三 類與物件 上

1 類的引入 class為定義類的關鍵字,classname為類的名字,中為類的主體,注意類定義結束時後面分號。類中的元素稱為類的成員 類中的資料稱為類的屬性或者成員變數 類中的函式稱為類的方法或者成員函式。類的兩種定義方式 1 將類的成員函式 定義和宣告放在一起 在工程中,不會將函式的申明和定義全...

實驗三 類與物件

四 實驗結論 驗證性實驗部分 總結你對類 物件 建構函式 複製建構函式 析構函式的認識 理解和思考。類與物件 物件是對客觀事物的抽象,類是對物件的抽象。1 類型別的宣告 class 類名 2 什麼是建構函式?通俗的講,在類中,函式名和類名相同的函式稱為建構函式。它的作用是在建立乙個物件時,作某些初始...

實驗三 類與物件(zxt)

以下為課上的實現虛數相加的內容,以及我的疑惑 懵逼 這個 存在問題,只能執行整數不能執行浮點數,以下為2.0版本 這回的又有一些問題,這個源 是老師ppt上的,main函式中的部分是我寫的。但是由於我想既能進行整數和浮點數的加法,所以我設定為了double型別。由此導致我只能呼叫double a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