箭頭函式固然好用,但是也不能隨地濫用!
回答這個問題前,先來回想下this指向方面的問題
this只有在方法被呼叫的時候,才知道他的指向,定義的時候是不知道的。而this的指向我把它劃分為以下幾種:
1. 物件裡方法中的this指向呼叫他的物件。比如延時器方法settimeout(),在呼叫時(非嚴格模式),其內部this指向為window,因為實際上它是window物件下的方法,即window.settimeout()。
注意:如果是很長的呼叫,如:a.b.c() 那麼在c中this的指向為最後的呼叫,即a.b這個物件。
3. 使用new時,this指向構造物件。 new 乙個建構函式時,會發生4步操作:
如 let person1 = new person()
第一步: 建立乙個新的物件 obj
第二步: 將 obj 的constructor設定為其建構函式,並將 obj 的__proto__指向其建構函式的prototype
第三步: 更改person建構函式中的this指向為obj,執行person函式
第四步: 把obj 給 return出去。這裡有個注意點,return是預設進行的,無需在建構函式裡面寫。但如果在建構函式裡面寫了return且return的是簡單資料型別,那麼return的結果仍為新建立的物件 obj 。如果return出去的是乙個複雜型別,那麼return出去的將不會是新建立的物件 obj 。
ok,到這裡基本就確定了什麼時候不能用箭頭函式了,因為我認為箭頭函式最大的作用就是方便確定this作用域。
下面是幾個典型的例子不建議使用箭頭函式的地方:
一、使用addeventlistener時不建議使用箭頭函式。
示例:獲取dom物件 :
let domobj = document.getelementid('xx')
domobj.addeventlistener('click', () => , false)
根據上面的this指向可知,如果改為箭頭函式,其內部this會變成window,而不是domobj,因此不推薦使用箭頭函式。
二、物件內部宣告方法時,不建議使用箭頭函式,因為this會指向外部而不是呼叫它的那個物件:
示例:let obj = // window
三、在建構函式的prototype上新增方法,不建議使用箭頭函式:
array.prototype.add = () => // window
四、vue的生命週期鉤子函式 :
其預設指向當前vm元件,如果使用箭頭函式宣告,則會更改其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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