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是由於室友的原因,對胡歌的關注增加了些,雖然算不上粉絲,但還是覺得他挺好的,這是從室友那轉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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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胡不喜——致我們記憶裡永遠不會消失的青春和你" style="text-decoration:none; color:rgb(76,107,115)" rel="noopener noreferrer">既見君子 雲胡不喜——致我們記憶裡永遠不會消失的青春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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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胡去拍《男人裝》了,和他的小師弟。**裡的他,穿著合身的西裝,頭髮短短的,可以清楚的看到右眼上的疤痕,臉上的表情堅毅但又帶一點戲謔,好像在說:看,這就是我,從來不會改變卻又一直在改變的我。我盯著他的**,就像九年來的每乙個看到他**的時刻,仔仔細細的看,想要從這張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男人臉上看出一點他內心世界的端倪。
不知道為什麼,突然就想流淚了,我在微博上指著他的相片對認識了兩年但從未謀面的才佳說:「你看,我們一直愛著的這個男人真的長大了,他的一抬手一蹙眉都越來越有味道,也越來越精緻,他再也不是原來那個愛笑的眼睛都看不見的毛頭小子了。」
這麼說的時候,有難過也有欣喜,回首這九年,「胡歌」似乎已經成為了一枚閃閃發光的印記,刻印在我們的青春裡,和我們那些不顧一切的衝動和單純一起溫暖著過去以及將來的歲月。
什麼時候開始喜歡上他的呢?是看到意氣風發的李逍遙在耍弄林月如的時候嗎?還是看到黯然心碎的他在趙靈兒面前強顏歡笑的時候?這麼回想起來,好像先愛上的是李逍遙,九年前的胡歌,在當年還是十二歲的我腦海裡,是帥氣的代名詞,每個人都愛美麗的事物,我也不例外,當年的我喜歡他的英俊挺拔,就像喜歡任何乙個美麗的人一樣。
轉折是在
2006
年的那場車禍,當我在娛樂新聞裡聽到胡歌出車禍,臉上縫了一百多針的時候,獨自坐在房間裡,失了好久的神。「毀容」這個詞離我太遙遠,我更不知道毀容對於乙個演員來說意味著什麼,我只知道,我喜歡的這個男人,遇到了很大的困難,如果不能走出來,就會是一生的遺憾。所以,當我再次在電視裡看到他的時候,我是真的決定好好支援他了,他寫了一本書,他戴著黑框眼鏡穿著黑馬甲參加《背後的故事》,他再也沒有以前那麼好看了,但是,我好像更加喜歡他了。因為他是經歷了一次生死的人,因為「胡歌」之於我,不再是乙個浮於表面的代號,他的笑容裡,有關於堅強和樂觀的故事。
後來呢?
後來,我成長了,好像在以往的青春裡,我消耗了太多的任性和張揚,像所有青春期的女孩一樣,我敏感又乖張,對於外界的傷害採取的是無比幼稚的回報方式。胡歌也成長了,他拍了很多電視劇集,唱了很多歌,他塑造的角色也在成長,從鬧騰熱血的景天,到溫文儒雅的謝非凡,再到堅定果敢的徐然,再到粗狂正直的扎西。現在的他,是優柔多情的孟西漠,也是腹黑狠戾的宇文拓。我學會收斂了,學會溫和了,好像成長的歲月裡,他一直沒離開過。
2010
年,我開始玩微博,感謝它,我看到了乙個更加真實更加可感的胡歌。他在午夜夢回的時候獨自感傷,他在拍戲的時候文藝泛酸,他在和朋友一起的時候抽風胡鬧。更多的時候,他像乙個哲學家,玩著文字遊戲,說著一些自己的感慨,他需要空間,但他從不刻意隱瞞,直白和隱晦在他身上奇妙融合,我想,這就是傳說的「味道」,是的,我們愛的男人,開始成為乙個有味道的人了。
路上遇到群眾,粉絲,或非粉絲,他和他們合影。群眾回來曬合影,說:胡歌真的好帥好高哦,人又超級好,一點架子都沒有。
他去山區錄節目,分別時 支教的老師哭倒在他懷裡,她說:胡歌在我身邊,我感覺很踏實。
你看,他是這麼好乙個人,但他不虛假不偽裝,我們怎麼能不愛他,怎麼能不愛他越來越深?
每當人家問:你為什麼會喜歡胡歌啊?我能聽出他們語氣中的不謔,我只笑笑,我喜歡胡歌,自然是有原因,既然你一開始就抱著輕率地態度來提問,我就不必把我心中這份鄭重嚴肅的情感講給你聽。我會回答:因為他帥啊,我找男朋友要照著他那樣的找。但是往往,我會不甘心的補一句:因為他是我見過最優秀的演員。我不說明星,因為他不喜歡人家叫他「明星」他喜歡人家叫他演員,我也喜歡這個稱號,它鄭重不輕率。是的,胡歌,是個優秀的演員。
關於他紅不紅、和哪個女演員最配,我也曾像許多胡椒一樣,糾結,疑惑,和其他胡椒在群裡微博裡熱烈的討論。但是討論到最後,我的結語都是:他開心就好。
他開心就好。
突然想起一段話:「
你有沒有愛過乙個遙遠的人?他從來都不讓你絕望,是你繼續生活下去的勇氣和力量。他永遠是年輕的,美好的,光芒萬丈的,他永遠在那裡,好像信仰一樣
」我從來覺得站在當前展望以後回憶現在的時光是很浪漫的一件事,於是我時常在想象當他老了,我們也不再年輕的時候,回憶起自己的青春年華,和這個一直用心喜歡的人,會是怎樣一種心情。
《神鵰俠侶》中,程英見到楊過後,替他補衣服,她反反覆覆在紙上寫著「既見君子,雲胡不喜」八個字,竟無他言。後來楊過與小龍女廝守古墓,程英成了千古傷心人,無數人替她惋惜,我倒覺得不必,真心愛過乙個人,那一瞬間的心動,足以回味終身。
程英那八個字的意思是:既然見到了你,又怎麼能不感到欣喜呢?
既見君子,雲胡不喜?這也是我想對胡歌說的話。
今天看到安東尼的一段話:我喜歡的人不年輕了,我也是。但他不管幹什麼我都支援他。他出唱片我買來聽,他拍電影我就跑去看。他有一天不想在大眾面前了過自己的生活我就祝他幸福。原本他不是屬於我這個世界的人,但他給了我這麼多,可能他永遠都不記得我,但是那又怎樣,我記得就好。
是的,他是舞台上熠熠發光的星星,光芒萬丈;我們是在街頭踽踽獨行的行人,面目模糊。我們和他的距離,似乎從來遙遠,卻是觸手可及。我記得他就好了,就像記得我們的青春一樣,不會因為時光而布滿灰塵,形容蕭瑟。這份喜歡,什麼時候拿出來,都是溫暖嶄新的。
既見君子,雲胡不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