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覺得,世間竟有這樣的話題,大到我無從下筆,卻美到讓我所認為的偉大文字,在其面前也卑微得不可名狀。——題記
初春連綿的雨,喚醒了沉睡一冬的大地。所有一切的美好,開始在這片大地上繁衍不息。
一月梅,二月柳,三月杏花,四月酒香,已是清明忘魂時。一方圓冢,墓前便是三炷香火,任憑墓的主人生前如何風光,故去之後,也只留下一身清骨,和一段世人傳頌的佳話。還有什麼呢?沒有了。不由得引人感嘆,生命便是如此,得之,也僅數十載光陰,一晃而逝;失之,孑然一身,帶不走,留不下。若有忘川,那撐渡的船家百載千年,日復一日,定已看破了凡塵,人終得一死,那麼,生,便要絢爛如花。
我們還僅是十五六歲的年紀,若要大筆一揮暢談生命,我想這是不現實的。沒有足夠的閱歷,沒有經歷人世間的滄桑變故,如此輕易地為生命下定義,那麼,生命在你眼裡已經失去了原有的崇高與偉大,談來,也不過爾爾。既然如此,我們何不去欣賞生命之美,趁我們還有閒暇,還入世未深,還沒有被人間的煙塵迷了雙眼,還能看見我們所珍視的人。
生命之美,於花草,便是那斑斕的色彩。嫩芽抽出一抹淺綠,桃樹染上一片緋紅,新播下的種子,到了秋天,就會給田壟罩上一層金黃,被割下的麥穗,來年又會結出新的麥子……春夏秋冬,自然更迭。而花,開一季,落一季,輪迴不止,無息地走過了多少個寒冬。生命之美,於花草,便是如此。
生命之美,於鳥獸,即猿啼鶯囀的自在。它們可以馳騁在無邊的草原,可以翱翔在湛藍的天際,甚至可以和那奔流的一江春水一同歸去,不用理會世事凡塵,不用憂心家愁國怨,無論稚鳥還是雛鷹,青山綠水間,任其歌唱。生命之美,於鳥獸,便是如此。
生命之美,於人,則離不開七情六慾的束縛。所謂七情,便是喜,怒,哀,懼,愛,惡,欲。七情之中,我最垂青的,仍是乙個「愛」字。因為心中有所掛念,便不會孤單,因為心中有所掛念,才會有喜,有悲,有哀,有懼,有痴,有癲。項羽烏江自刎,虞姬舞劍追隨,項羽掛念的,不僅僅是江東父老,更是當年對虞的一諾——「我項羽此生,定會給你幸福。」;而虞姬掛念的,卻只是這個自己跟隨了一生的男人,和他的傲氣雄心。因為有愛,縱使生命不再,卻依然如花之絢爛。三毛說過:「每想你一次,天上飄落一粒沙,從此形成了撒哈拉。」荷西戀了她六年,她又何嘗不是想了荷西六年,因為有愛,縱使不能相守到老,卻依然如花之絢爛。
然人之美,卻不僅限於愛情,還有一種感情,同樣超脫生死。當年,伯牙在子期墳前撫琴而泣,奏一曲《高山流水》,曲終,以刀斷弦,仰天長嘆:「知己不再,吾鼓琴為誰?」言畢,琴擊祭台,琴破弦絕,自此,伯牙絕音。世間既有如此惜友之人,又如何能稱之為不美呢?
上天賦予我們真心,讓我們能感覺到世間的冷暖,若懂珍惜,生命就如同花之絢爛,便已是最美的事了,或許還有更美,只是,現在我還未參透罷了。
生命不同,美便不同,不論以何種方式,活出自我的價值,足矣。
世間事,除了生死,那一樁不是閒事。既然,死,本是定數,我無力阻擋,那麼,生,自當如花之絢爛,不悔便休。by 盛唐煙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