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軟體開發者和設計者都有將自己的軟體作品以開源的形式公之於眾的想法。他們希望其他人也可以分享自己的作品,使用自己的作品。開源社群之所以能蓬勃發展就是因為人們有這樣的願望。開源軟體如此的豐富,任何你能想到的應用領域裡都能找到它們的身影。 大部分的設計人員都已經把使用開源軟體和開源**作為日常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wordpress, drupal 和許多其它的內容管理系統都是開源軟體)。
但是很多的軟體作者和設計者都對各種不同的開源許可協議的內容和含義不甚了了。當你選擇了某種開源許可協議時,你都放棄了哪些權力?在沒有能明白各種開源協議的確切含義前,在不知道它們最適用於什麼情況下時,軟體開發者不可能在關於哪個許可協議最適合自己的軟體的問題上做出準確的抉擇。
關於究竟什麼是許可協議的問題上有很多事實而非的說法。當你給軟體附上許可證時,意味著你將保留對軟體的所有權利。你將對你的作品擁有原創版權(或者是專利權,如果你申請到了)。許可協議用來授權其他人具有某種使用你的作品的權利。
依靠許可協議將你的作品對外開源或者對你的作品的各個方面逐一進行授權,是乙個不錯的方法。一旦對外開源,你將失去所有對你的作品的版權,別人也沒有義務將你標註為作品的原創者或捐獻者。而我說的後一種情況裡,估計你需要從設計和開發的工作中抽出更多的時間來處理遇到的各種侵權問題。
開源許可協議 使人們免去了研究那些專業的許可條款的麻煩,使人們更方便的對開源專案貢獻出自己的**。而且它還能保護你作為作品的原創作者,確保你至少擁有由於貢獻參與而帶來的署名榮譽。它還能用來阻止其他人企圖宣告對你的作品擁有所有權的行為。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ce 通用公共許可協議 (gpl) 可以說是在開源專案中使用最廣泛的一種協議來。 gpl 對開發開源軟體的開發者們在權利上進行了周詳的認可和保障。本質上講,它允許使用者對軟體進行合法的拷貝,傳播和修改。這意味著你可以:
請注意乙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對源**的傳播和對已編譯**的傳播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事情。因此,有些應用程式的許可協議對著兩種形式的**分別進行了不同的使用授權。 更多的資訊可以參考文章 gpl 協議實用手冊 (作者 @pierrejoye)。要想使用
gpl, 你還必須在**裡新增一些協議相關資訊,還要有乙份許可協議的副本拷貝。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次通用公共許可協議
你還需要了解另外一種 gnu 許可協議: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ce 次通用公共許可協議 (lgpl)。它對作品的使用保留了更少的權利。通常,lgpl 適用於一些類庫,它允許這些類庫能夠被非gpl或非開源軟體引用。因為 gpl 要求,要想使用 gpl 保護下的**,你必須把你的軟體也置於 gpl 協議之下。開發者不能夠在商業的和具有私有權的軟體裡使用gpl協議下的程式。而 lgpl 放棄了這些限制,它不要求其它程式也必須使用相同的協議才能使用這些**程式。
bsd 協議有很多分支,它們都代表了一種寬鬆的自由軟體協議,相對其它協議,例如gpl,來說,它們對軟體的傳播給予了更少的限制。
在這種協議的各種版本中,有兩個版本格外的重要: 新 bsd 協議/修訂版 bsd 協議和簡化 bsd 協議/freebsd 協議。這兩類協議都實現的對 gpl 相容的自由軟體協議,而且被 open source initiative 認可為開源軟體協議。
新 bsd 協議(」3-clause license」)無任何限制的允許你以任何目的二次分發這種軟體,唯一的要求是必須保留拷貝權的宣告和協議裡的軟體權利放棄條款。這種協議還有乙個限制,未經許可不得使用這個作品的所有曾經捐助者的署名。 新 bsd 協議和簡化 bsd 協議的最主要的區別是後者刪除了署名條款。
mit 協議應該是在流行的開源協議中最簡短的、使用最廣泛的一種協議。它的條款非常的寬鬆,而且跟其它協議相比更自由。 這種協議最基本的條款 ( the information that it is provided without warranty, which comprises the final paragraph)
如下:
特此授權,任何人都可免費獲得這個軟體以及相關文件(the 「software」)的拷貝,可以無限制的使用這個軟體,包括無限制的權利去使用、複製、修改、合併、發布、附加從屬協議,以及/或者**軟體的拷貝, 同時,為了讓軟體的提供者有權利做到這些,下面的條件必須遵守:這也就是說:上面的拷貝權宣告和許可宣告必須包含在所有的這個軟體拷貝裡和實際分署部分裡。
mit 協議是目前最少限制的協議。它基本上就是任何人可以對這個協議下的軟體的做任何的事情,只要你能認可這個協議。
apache 許可協議, 2.0 版本, 授予了使用者大量的權利。這些權利可以應用於拷貝權,也可以用於專利權。因為很多許可協議只能適用於拷貝權,不適用於專利權,所以這個靈活性就成了讓有專利的開發者們選擇許可協議時的乙個顯著參考因素 (要想明白兩者之間的不同,請參考 how stuff works 上的這篇文章 )。
下面是關於 apache 許可協議所允許的事項的詳細說明:
對再分發的作品還有個特殊要求,總的就是說要給予這些程式的作者和許可協議的維護者適當的名譽。
creative commons (cc) 許可協議並不能說是真正的開源協議,它們大多是被使用於設計類的工程上。 cc 協議種類繁多,每一種都授權特定的權利。 乙個 cc 許可協議具有四個基本部分,這幾個部分可以單獨起作用,也可以組合起來。下面是這幾部分的簡介:
上面提到過, cc 許可協議的這些條款可以自由組合使用。大多數的比較嚴格的cc協議會宣告 「署名權,非商業用途,禁止衍生」條款,這意味著你可以自由的分享這個作品,但你不能改變它和對其收費,而且必須宣告作品的歸屬。這個許可協議非常的有用,它可以讓你的作品傳播出去,但又可以對作品的使用保留部分或完全的控制。最少限制的cc協議型別當屬 「署名」協議,這意味著只要人們能維護你的名譽,他們對你的作品怎麼使用都行。
軟體開源許可協議簡介
許可協議指用來授權其他人具有某種使用開發者作品的權利.依據許可協議可將軟體對外開源或對軟體的各方面進行逐一授權,通過許可協議,保證了軟體作者相關的權利 如使用者必須放置協議說明 使用者需要對修改部分說明 禁止用作者的名號進行商業廣告 原作者不承擔 使用後的風險 六種許可協議 bsd,apache,g...
開源軟體許可協議簡介
很多軟體開發者和設計者都有將自己的軟體作品以開源的形式公之於眾的想法。他們希望其他人也可以分享自己的作品,使用自己的作品。開源社群之所以能蓬勃發展就是因為人們有這樣的願望。開源軟體如此的豐富,任何你能想到的應用領域裡都能找到它們的身影。大部分的設計人員都已經把使用開源軟體和開源 作為日常工作不可缺少...
開源許可協議
目錄 開源許可證 gnu gpl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gnu通用公共許可證 bsd berkeley software distribution,伯克利軟體發布版 apache許可協議 mit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