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建專案是指原來沒有而從新開始建設的專案;對原來基礎很小,經過擴建後,其新增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固定資產價值三倍以上的也屬於新建專案。
2、擴建專案是指原有企業或事業單位,為了擴大原有產品的生產能力和效益,或增加新的產品生產能力而新建的主要生產車間或其他固定資產。
3、改建專案是指原有企業為了提高生產效率,改進產品質量或改進產品方向,對原有固定資產進行技術改造的專案;有的企業為了平衡原有的生產能力而增建的一些附屬車間,或非生產性固定資產也屬於改建性質。
4、技術改造是指企業為了提高經濟和社會效益、提高產品質量、增加產品品種、促進產品公升級換代、擴大出口**、降低成本、節約能耗、加強資源綜合利用和三廢治理、勞保安全等目的,採用先進的、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等對現有設施、生產工藝條件進行的改造。
建設專案按管理需要的不同,有不同的分類方法:
(一) 按建設性質劃分。
1. 新建專案,是指從無到有,"平地起家",新開始建設的專案。有的建設專案原有基礎很小,經擴大建設規模後,其新增加的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固定資產價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專案。
2. 擴建專案,是指原有企業、事業單位、為擴大原有產品生產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產品生產能力,而新建主要車間或工程專案。
3. 改建專案,是指原有企業,為提高生產效率,增加科技含量,採用新技術,改進產品質量,或改變新產品方向,對原有裝置或工程進行改造的專案。有的企業為了平衡生產能力,增建一些附屬、輔助車間或非生產性工程,也算改建專案。
4. 遷建專案,是指原有企業、事業單位,由於各種原因經上級批准搬遷到另地建設的專案。遷建專案中符合新建、擴建、改建條件的,應分別作為新建、擴建或改建專案。遷建專案不包括留在原址的部分。
5. 恢復專案,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因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資產全部或部分報廢,以後又投資按原有規模重新恢復起來的專案。在恢復的同時進行擴建的,應作為擴建專案。
(二)按建設規模大小劃分。
基本建設專案可分為大型專案、中型專案、小型專案;更新改造專案分為限額以上專案、限額以下專案。基本建設大中小型專案是按專案的建設總規模或總投資來確定的。習慣上將大型和中型專案合稱為大中型專案。新建專案按專案的全部設計規模(能力)或所需投資(總概算)計算;擴建專案按擴建新增的設計能力或擴建所需投資(擴建總概算)計算,不包括擴建以前原有的生產能力。但是,新建專案的規模是指經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規定的建設規模,而不是指遠景規劃所設想的長遠發展規模。明確分期設計、分期建設的,應按分期規模計算。基本建設專案大中小型劃分標準,是國家規定的,按總投資劃分的專案,能源、交通、原材料工業專案5000萬元以上,其他專案3000萬元以上的為大中型專案,在此標準以下的為小型專案。
(三)按專案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劃分。
1. 生產性專案,指直接用於物質生產或直接為物質生產服務的專案,主要包括工業專案(含礦業)、建築業、地質資源勘探及農林水有關的生產專案、運輸郵電專案、商業和物資**專案等。
2.非生產性專案,指直接用於滿足人民物質和文化生活需要的專案,主要包括文教衛生、科學研究、社會福利、公用事業建設、行政機關和團體辦公用房建設等專案。
(四)按建設過程劃分。
1.籌建專案,指尚未開工,正在進行選址、規劃、設計等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的建設專案。
2.施工專案,指報告期內實際施工的建設專案,包括報告期內新開工的專案、上期跨入報告期續建的專案、以前停建而在本期復工的專案、報告期施工並在報告期建成投產或停建的專案。
3.投產專案,指報告期內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形成設計規定的生產能力(或效益)並投入使用的建設專案,包括部分投產專案和全部投產專案。
4.收尾專案,指已經建成投產和已經組織驗收,設計能力已全部建成,但還遺留少量尾工需繼續進行掃尾的建設專案。
5.停緩建專案,指根據現有人財物力和國民經濟調整的要求,在計畫期內停止或暫緩建設的專案。
(五)按專案工作階段劃分。
1.前期工作專案,指已批准專案建議書,正在做可行性研究或者進行初步設計(或擴初設計)的專案。
2.預備專案,指已批准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或擴初設計),正在進行施工準備待轉入正式計畫的專案。
3.新開工專案,指施工準備已經就緒,經批准,報告期內計畫新開工建設的專案。
4.續建專案(包括報告期建成投產專案),指在報告期之前已開始建設,跨入報告期繼續施工的專案。
(六)按專案隸屬關係劃分。
1.**專案,亦稱部直屬專案。它是指**各主管部門直接安排和管理的企業、事業和行政單位的建設專案。這些專案的基本建設計畫,由**各主管部門編制、報批和下達。所需的統配物資和主要裝置以及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均由**各主管部門直接**和解決。
2. 地方專案,指由省、市、自治區和地(市)、縣等各級地方直接安排和管理的企業、事業、行政單位的建設專案。這些專案的基本建設計畫由各級地方主管部門編制、報批和下達,所需物資和裝置由各地方地方主管部門直接**。
北京市城六區內嚴禁新建擴建資料中心
記者從北京市經信委獲悉,按照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戰略要求,充分對接河北省的優勢資源,推進雲計算基地的統籌布局和建設。按照 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 2015年版 北京市城六區內嚴禁新建擴建任何形式的資料中心,並與張家口市聯合共建中國數壩 張北雲計算產業基地,目前已有張北雲聯資料中心 資料港張北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