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查詢發現,除非買家一次性付款或通過外資銀行告貸,否則賣家**有難度
聯名合夥買房想瞞著愛人賣掉房產,除非找到一次性付款買家或買家通過外資銀行告貸,否則兜銷或有難度。記者採訪得知,當時廣州市的中資銀行廣泛對觸及銀行按揭者均需愛人參加簽名或簽署出示**書等。銀行方面稱,此舉為保護合法權益人的權利。
愛人不出面,引起聯合售房生意失利
本年8月26日,買家胡先生通過裕豐地產看中白雲區黃園二街某小區一套95平方公尺的房子,三方談妥代價101 .8萬成交,籤生意合同約好以告貸購房。
「房產證上的名字為陳先生(化名)和朱女士(化名),他們家裡還有兩個小女孩,但我怎樣都想不到他們不是夫妻!中介簽合同時也沒有告訴我這個底細!」簽訂合同當天及次日,胡先生共支付6萬元定金,直到次日,「中介才告訴我業主朱女士結婚證上的愛人不是陳先生,業主陳先生戶口本上的法定妻子也不是朱女士!」
胡先生說,由於兩名業主清楚標明**不了法定妻子的附和售房宣告,公證託付,愛人也不可能到現場簽字,致使他無法處置按揭,購房舉動不能繼續。兩頭此後解約,業主退回6萬元定金後再也聯絡不上,而中介則一紙裁決需要其支付1.5萬元的中介費及相關違約金。
11月28日,廣州市裁決委判定認為,查冊資料閃現該房子的產權清楚,可以正常生意,中介履行了涉案房子房地產權屬資訊的職責,支撐中介的判定懇求。胡先生對此十分鬱悶。胡先生標明,他已收集資料準備向市中院懇求撤消判定,並向市房子生意監管中心投訴中介不法舉動。
銀行保護合法人權益賣房愛人需知悉
廣州市房子生意**中心前台人員奉告,通常情況下,處置產權生意**時只需房產證上的權屬人參加即可,權屬人之外不用參加。為什麼銀行卻需要不在房產證上的愛人也要參加呢?多家銀行標明此舉為保護合法人的權益。
「就算是房產證只需業主乙個人的名字,業主的愛人也需參加簽字,若不參加也需愛人出具授賣書」。中行個貸中心人士標明,「法則上雖然房產證上沒有愛人的名字,但愛人也一同享有房產的權利。銀行必須在合法基礎上,才可以附和業主賣房,將買家的告貸放到其賬戶上」。他說,此舉是為避免往後產生糾紛。
記者採訪多家按揭人士得知,廣州當時大多中資銀行在為生意兩頭處置按揭告貸都需賣方的愛人附和或知悉,而花旗銀行等一些外資銀行則暫無該方面的需要。這或意味著,聯合買房者,或許揹著愛人賣房者,除非能找到乙個一次性付款的買家,或許買方找外資銀行告貸,否則難以將房賣出去。
「銀行需要業主愛人參加簽名並不代表法則上有這個需要」。何培華律師標明,假若遇到業主愛人索賠,銀行並不用擔責。業主愛人只能找業主討取歸於自己的那份工業,「假假若愛人聯名買房,那一方愛人可享另一方的一半,即可享這套房子的1/4共有權」。廣東博厚律師事務所律師程磊亦標明,銀行不用負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