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語
乙個人就能練好,搭擋完全不是必需的。
我們已經會用中文自如的交流,只要達到用英語也能表達我們用中文所能表達的一切的水平,口語問題自然解決。這一過程有無搭擋完全沒有關係。我甚至認為有搭擋效率更低,因為彼此都要適應對方,可能無法針對自己的薄弱環節作特定練習。
我個人的口語訓練方法如下:
大聲朗讀。並逐漸做到既快又清晰——這個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按李陽的說法,鍛鍊你的國際肌肉。持續時間不長也不能短,看你每天的強度。集中訓練數月後也不能鬆懈,至少還要以低強度持續半年或一年左右。
聽或讀短文一遍或數遍,複述。
杜撰對話。想象你和你的物件發生的各種情景如爭執、討論等。
描述一件小物品或澄清乙個事實。
發表乙個兩分鐘的微型演講,表達你對某個事情的看法。
意識流英文寫作。內容不是目標,速度才是。
上課時跟隨老師將他或她的中文立即翻譯成英文。思考速度不夠可隔句翻譯或隔多句翻譯。
以上難度依次提高,當然可能因人而異。
單詞識記
有至少三個層次:能認(包括拼寫、讀音、和最常見的意思),會用(知道最常見的用法,但不會主動去用它)和愛用(知道幾乎所有用法和意思,並能主動、靈活地運用於自己的語言當中)。以上方法有乙個小小的前提,就是達到第三層「愛用」的幹詞量
至少要大於3000。否則你的口語再溜再地道都是街頭口語,日常生活應付得來,但肯定缺乏表現力和交流力;只說幾句很動聽,但說得多就露餡了。這種口語不要也罷。不要講500詞彙也能在紐約生活得很好這種廢話。我不會英語難道就只能餓死紐約街頭?這兩者根本扯不上關係。乙個在紐約生活一年以上的人絕對不止500詞彙,光每天上大街看到的詞彙就絕不止500,更別提看電視、讀新聞。只不過他們日常口語太流利,給人的表面感覺就是,只要掌握那幾十個核心詞彙就足夠應付歐美生活了,何必背那麼多單詞。這是非常錯誤的。
以上方法練出來的口語不是街頭口語,是有深度的口語。但前提是你的「愛用」幹詞量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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