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思考的問題是,可以主宰別人命運的人,在弄死被主宰的人時,所用手段與活殺動物是不是有所區別?從現代考古發現來看,似乎沒有兩樣。這在人類「文化
層」中,也找到了相關材料。
專家從甲骨文上最新破譯得來的密碼顯示,當時的人牲並不被當**看,確實與牛馬豬羊這些動物牲一樣,僅是敬獻給神靈的的一種「禮物」,不過比動物牲的檔次高些罷了。所以,殺祭活人採用的方法,與處死動物相同,殘酷至極,無絲毫人性——主宰別人命運的人簡直也是畜牲!
由於祭祀神靈的目的和動機不同,神靈「身份」的不同,把人當成禮品敬獻出來,手段和方法也有差別。
從形態上來講,有全軀、殘軀、放血等三大形式。全軀就是如獻整牛整羊一樣,把人弄死後,整體淨身獻出。這種全軀祭獻即所謂「全牲」,在祀典中最為常見,如商代的「奠基牲」,就是將整人埋到要建築物體的地基內,或是附近的地層中。
殉軀,就是取人軀體部件作祭,如僅割取頭顱,僅掏出心肝,僅挖下眼球,僅砍掉足手……祭祀風俗中的「人頭祭」、「殘肢祭」,就是這回事情。就是將人軀體上最好的部件拿出來,神靈缺少什麼想要什麼,就給予什麼。
放血就很簡單了,割破人牲的血管或打破鼻子,讓其身體內的血液流出,直接灑到地里,或是收集起來處理。在世界
範圍內都曾流行過的「血祭地母」,就是採用這種方式。
從生活
特徵上分析,活人祭殺手段就是兩大類:一類是「大獻活人」,將活人**起來,直接放祭台上,讓神靈自己來取用。有的祭台下點燒柴火,將人牲燒死,如「夢巫祈雨」;有的祭台本身就是死亡工具,如「河伯娶婦」風俗中,「新媳婦」坐在「婚床」,就是一種類似於破木船的物件。
再一類是「淨身獻」,就是將活人弄死後,作為一種肉類食品獻給神靈。這種方式的獻祭是人牲中的主流,而讓人牲自己去死所,「大獻活人」所佔比例不大。
就結束人牲生命
的工具而論,刀砍、斧斫、針刺、棍擊、石砸、火燒、河淹、水煮……這些手段都曾出現。中國
古代活人祭殺手段是形形色色的,可謂五花八門。這些方法,全都在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辭中,得到了應證。
《爾雅·釋天》上的文字,也證實了這些殘酷的祭祀方法:「祭天曰燔柴,祭地曰瘞薶。祭山曰庪縣,祭川曰浮沈,祭星曰布,祭風曰磔。」
實際上,卜辭中還有隱藏有不少祭殺人牲方法,沒有得到破譯,那些符號到底代表何種方法弄死人牲的,圈內還在猜測。
接著說「俎祭」。
「俎」,這是一種全牲獻祭,就是向神靈「敬獻全人」,與全豬、全羊無異;「俎祭」,是甲骨卜辭中出現最多的一種祭殺人牲的手段,這是一種令人毛骨悚然
的方法,很恐怖的。把將要獻祭的人,與牛、馬、豬、羊、狗一樣,**起來,放到切菜板上,宰殺,割切,分屍,祭獻。
「俎」,念zǔ,《說文解字》:「禮俎也,從半肉,在且上。」俎是行使祭禮時,盛放犧牲的器具,根據考古出土文物來看,為四腳方形青銅盤。俎是,取「肉」的半邊放在「且」上的象形字。在甲骨卜辭中,「且」是墊放物品的器具,如果將人放到這種器具——俎上面,是什麼概念,殺啊,如刀切牛羊肉一樣。
在商代,比較隆重的祀典上才會「俎」。而被俎的人牲自然也要講究的,動物牲一般是圈養過的牛羊,人牲一般選擇用羌人,也發現用了屍人。在商王祭祀祖先的儀式上,所用犧牲中,一定少不了人牲。
「已未俎於
,羌三人,卯十牛,中」(前6·2·3)
「···午俎···
,屍十人二,卯十牛,中」(粹412)
因為這個原因,後來」俎「字成了剁肉的案板。
當年,楚漢相爭時,西楚霸王項羽欲加害後來的西漢開國皇帝劉邦,樊噲勸劉邦趕緊離開。劉邦說不適中而別不禮貌吧,樊噲說,幹大事不拘小節,行大禮不迴避小責備,你傻啊,現在人家是菜刀和砧板,我們成了人家口的魚肉,還告辭什麼?這就是《史記·項羽本紀》(卷7)中所謂,「大行不顧細謹,大禮不辭小讓。如今人方為刀俎,我為魚肉,何辭為。」
陶寺龍山文化遺址上曾出土過一件為死者獻祭的木俎,上面放置了一把v形石刀,還有豬排、豬蹄,證明木俎是當年的切肉的砧板,也證明「俎祭」的存在。
「俎祭」是當時隆重祀典的專用稱呼,後來在此基礎上又細分出了「俎」、「宜」兩種,凡是隆重的祀典均叫「宜」。此即《爾雅·釋天》中,「起大事,動大眾,必先有事乎社而後出,謂之宜。」
至於疑似差不多的殺祭方法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