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huoma (火馬), 信區: heartsong
標 題: 手機的緣分
發信站: bbs 水木清華站 (wed may 2 08:57:07 2007), 站內
手機失竊。
2023年5月1日,諾基亞1100取代萬事不靈的小靈通泰豐888,500公尺身價投戎洒家麾下。兩年來,如影隨形、任勞任怨。為表其誓死聽憑驅策之志,特此修文。
還以為這輩子就它了呢,哪知它還是提前炒了洒家魷魚。
仔細數數,整整365*2個日子裡,這手機也只離開過身邊1日,並非擅離職守,實乃洒家的輕心之過。
便是年前回家的那一天,說起來,也是鬥智鬥勇的一段因果。
當日,在鎮里下了汽車,連拖帶拽,把三個大行李包連同自己,一起塞進最靠近車站的一輛小計程車裡。
一路無話。
車在大門口立住,第一眼便看到小跑著出來迎接自己的母親。情不自禁,趕忙滾落車將母親擁住。
司機大叔很客氣,臨了了叮囑:別落下什麼。
「沒什麼,我就三大件」,遞了車錢,向司機道了謝,志得意滿地隨母親進了家門。
磨磨蹭蹭,半晌才想起還沒給孟報平安。手機?手機!沒了。
真是不安生,還要過年呢。在家大半個月,沒了手機還不跟瘸子沒了拐杖一樣?――人啊,真是毛病,有的時候當是個麻煩,沒的時候又拼了命地要找。
翻來覆去地想,嗯,是在臨下汽車的時候順手把手機塞進書包外面的小口袋裡,兩種可能:一、下車的時候被人偷了;二、打車回來時,從口袋裡滑出來了,而且,這也是最可能的。
趕緊去撥自己的手機,大事不妙!關機了,擺明了不想還啊。
真是該死!怎麼就不在路上問問司機大叔姓甚名誰?不問問府上**呢?--真的想過要問的,懶一懶才沒有張口。偏偏又沒記性,早忘了司機大叔的模樣――惟一肯定的是,那不是個大嬸。
母親提供了一條線索:車身銀灰色。好在路上曾跟司機聊了兩句,他說自己以前開那種三個座的黃色小車。命不該絕吧?
沒辦法,午飯也沒吃,騎車去了鎮上的車站。
鄉下有個好處,就是十村八鄉的也都沾親帶故;所以還是很有希望找到車主的――可是,萬一不小心丟在汽車上呢?
罷了,先別露怯,就只說是掉在計程車上,看情形再說。
果然,黃色三座到銀色四座,隨便問乙個司機都能扳手指頭數出來。可是,洒家的眼力和記性有點問題,為刑偵工作平添了不少阻障。若警察叔叔請去畫影圖形,相對誤差範圍可高達±200%。這一點,真相大白之時,便印證無二。
且說,偶遇一司機師傅,甚是熱心,抽絲剝繭半天:黃三銀四,嗯,全鎮不過七人;五十上下,嗯,四人;方面闊耳、軍綠上衣、短簷圓帽――莫非是他?「走,我帶你去認人」。
轉個街角,來到一間低矮的房前。門口的路邊,一白一灰停了兩輛計程車。房門大敞著,裡面七八個四五十歲的人圍成一桌玩牌。
司機師傅指著其中一位問:姑娘,你看是他麼?
不是,洒家再迷糊也不至於認成是眼前這位老人家。
司機師傅急了:真的不是?你可看清楚啊,這鎮上以前開黃色車還戴帽子的就是他了。
「不是,我肯定」。打牌的人也都停下來,七嘴八舌地問是什麼事。
「是」與「不是」地周旋三五回合,只得從屋裡退了出來,擾了師傅們的牌興,還得不迭地道歉。
橫豎都沒個頭緒,銀灰色車、方額闊面、軍綠上衣也都漸漸模糊起來。司機師傅和被指認的師傅一起隨我出來傷腦筋。「姑娘,再數可就真的沒有了。要不就可能不是咱們鎮上的,興許是登沙河過來的,或是臥龍那邊的。」臥龍?姥姥的村子,也算洒家的地頭呢。「那,師傅,您能送我去臥龍看看?」
司機師傅有些猶豫,洒家沒多少信心了,在兩輛車前晃了晃。
「啊!是這輛!」認出來了,不會錯,因為它的座套,虎皮紋的,前面的座有一些下陷――搭車那會,因為見車內有些邋遢,動過換車的念頭。
兩位師傅來了精神,「是這輛?」
「沒錯啦,我認得這個車座。」
「他就在裡面啊!」
糟了,那師傅故意不認帳啊。但是,所有的事情也終於合理了――手機是上午的司機大叔撿到了沒錯,否則,他也不必裝作不認識;他不確定洒家是否發覺掉了手機,因此才有那句話:別落下什麼;進門的時候,已經覺得對面的大叔有些眼熟,若不是司機師傅引見,還以為要找的人是他;向眾人講述手機遺失經過時,那位大叔自始至終沒抬過眼。
之前洒家還不敢肯定的種種,這下反倒毋庸置疑,安心了。
湊到師傅跟前,小聲地問:「師傅,您說他能把手機給我麼?我願意出錢再買回來。」
司機師傅也緊張:「跟你說吧,我們剛才就在說會不會是他,可他不戴帽子啊。肯不肯還,他這人,難說。」
真是對不住了,洒家不止記性有點問題,杜撰的本事還有鼻子有眼。
這話該怎麼說呢?司機大叔不認賬在先,一旦紅了臉,他老人家再來個抵死不認,洒家是半分機會也沒有了。
總得試試,豁出去了。
折回屋裡,「師傅,您不認得我啦?早上是您送我回家的呀」。
司機大叔愣了。別給他機會:「師傅,您一定是一天載了太多客人,不記得我了吧。」
「啊――啊!你是那個、那個……」
「對啊對啊,是我,我是牌坊的那個。」有戲!
「是啊,呵呵,哈哈,我真是拉太多客人了,一早上,台子、登沙河、曹店……」
「是吧。師傅,您剛才也聽說了,我把手機落您車上了,您……」
「我沒看見。不信你自己去找,我車就在門口。」搜?能讓洒家搜到還至於到這一步?當洒家三歲小孩!
「師傅,您別誤會,我還信不過您?我是想請您幫個忙,我的手機是從包裡滑到您車上的,您不大會注意,一定是您的哪位客人揀去了。我沒別的意思,您走南闖北,若見了,麻煩您幫我問一聲,我願意出一百塊錢把手機買回來。」大喇喇地丟出一百塊買回根本屬於自己的東西,滑天下之大稽!但是,下下策也要出,「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一百塊啊,看你動不動心。
「就是,我要撿到還能拿著不還你?上次有人落了手機,我還專門給送去呢,人家還給了我十五塊錢的車費。我自己有手機,你看!我女兒、兒子個個都有手機。」司機大叔趕緊從口袋裡翻出手機,以示清白。他越這樣,洒家越有把握。
「師傅,我知道。而且我那手機不值錢,只是裡面的資訊重要。我老師、朋友的****都在裡面。」一百塊嫌少?洒家自己貶,接近三位數的話費、三百八的正牌鋰電能告訴你?你自己掂量,賣回給洒家,有賺無賠!
「行!你留個****給我,他們給我了,我通知你。」哈哈,大功告成!
周圍的師傅們嘀嘀咕咕,有人摔了牌:這叫什麼事!
司機大叔接過留下的**號碼,說道:玩牌、玩牌啊。他沒再正眼看過洒家。
「那可是謝謝您啦,師傅,您要是把手機送過去了,您的酬勞我絕不會少。」
唉,什麼世道!這樣還要千恩萬謝?
趕緊給家裡打個**,告訴他們不要擔心,事情有了眉目,就等訊息了。
回家的路上,真是捏了把冷汗。多蹩腳的對話啊,誰都明白是什麼意思,不過是硬生生地鏟出個台階給對方下而已。罷了,千鈞一髮之際,這已是洒家能做的最好的了,聽天由命吧。
晚上沒有等到**,也許那司機大叔不肯了吧?有些不安。
第二天上午九點,**鈴終於響了。「哼!一百塊懸賞,他會不要?哼!」洒家抄著手,在地上轉悠了三圈半。母親都笑,「看你高興的樣子,嘴上沒說,原來一直不踏實啊。」
手機是前日的司機師傅送來的;洒家只想早早了事,一百塊給定,又答謝了司機師傅。
詳細原委不敢說與父親,有人竟敢聽到他的名諱還不乖乖俯首認錯?擔心他知道了會大動肝火。
真真地破財消災。
從此,出門時都不敢把手機塞到小口袋裡,以為會平安大吉。豈知,它要走也是留不住的,終於,在今日,在孟生日的下午,帶著孟遠從江南帶回的紅色手機繩遠走高飛。
緣盡於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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