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uper注意點:
(1)super呼叫父類的構造方法, 必須在構造方法的第乙個。
(2)super必須只能出現在子類的方法或者構造方法中。
(3)super 和 this不能同時呼叫構造方法。
2、vs this
(1)代表的物件不同:
this:本身呼叫這個物件。
super:代表父類物件的引用。
(2)前提:
this:沒有繼承也可以使用。
super:只能繼承條件才可以使用。
(3)構造方法:
this():本類的構造。
super():父類的構造
例子:
1public
class
per 9}
10class
person1
1617
public
person1()20}
2122
class
student1 extends person1
3132
public
void
test(string name)
4041
public
void
print1()
4445
public
void
test1()
5051 }
方法重寫:
1、重寫都是方法的重寫,與屬性無關。
2、需要繼承關係,子類重寫父類的方法。
3、方法名必須相同,方法體不同。
4、修飾符:可以擴大不可以縮小
private < default < protected < public
5、丟擲的異常,可以被縮小打不能擴大。
6、引數列表必須相同。
7、為什麼需要重寫:
父類的功能子類不一定需要,或者不一定滿足!
繼承super 和 this的區別 方法重寫
super 注意點 1 super 是呼叫父類的構造方法,必須在構造方法第乙個 2 super 必須只能出現在子類的方法或者構造方法中 3 super 和this 不能同時呼叫構造方法 super vs this 代表的對像不同 this 代表本身呼叫者這個物件 super 代表父類物件的應用 前提...
方法重寫與super限定
方法重寫注意 如果父類方法具有private訪問許可權,則該方法對其子類是隱藏的,因此其子類無法訪問該方法,也就是無法重寫該方法。如果子類中定義了乙個與父類private方法具有相同的方法名 相同的形參列表 相同的返回值型別的方法,依然不是重寫,只是在子類中定義了乙個新方法。例如,下面 是完全正確的...
super 重寫覆蓋
package softstudy super關鍵字 子父類出現後 類成員的特點 類中成員 1,變數 2,函式 3,建構函式 1,變數 如果子類中出現私有的同名成員變數時 子類要訪問本類中的變數 用this 子類要訪問父類中的同名變數 用super super和this的使用幾乎一致 this代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