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化程式設計方法的主要原則可以概括為自頂向下,逐步求精,模組化,限制使用goto語句。1.自頂向下:程式設計時,應先考慮總體,後考慮細節;先考慮全域性目標,後考慮區域性目標。不要一開始就過多追求眾多的細節,先從最上層總目標開始設計,逐步使問題具體化。
2.逐步求精:對複雜問題,應設計一些子目標作為過渡,逐步細化。
3.模組化:乙個複雜問題,肯定是由若干稍簡單的問題構成。模組化是把程式要解決的總目標分解為子目標,再進一步分解為具體的小目標,把每乙個小目標稱為乙個模組。
4.限制使用goto語句
結構化程式設計方法的起源來自對goto語句的認識和爭論。肯定的結論是,在塊和程序的非正常出口處往往需要用goto語句,使用goto語句會使程式執行效率較高;在合成程式目標時,goto語句往往是有用的,如返回語句用goto。否定的結論是,goto語句是有害的,是造成程式混亂的禍根,程式的質量與goto語句的數量呈反比,應該在所有高階程式語言中取消goto語句。取消goto語句後,程式易於理解、易於排錯、容易維護,容易進行正確性證明。作為爭論的結論,2023年knuth發表了令人信服的總結,並證實了:
(1)goto語句確實有害,應當盡量避免;
(2)完全避免使用goto語句也並非是個明智的方法,有些地方使用goto語句,會使程式流程更清楚、效率更高。
(3)爭論的焦點不應該放在是否取消goto語句上,而應該放在用什麼樣的程式結構上。其中最關鍵的是,應在以提高程式清晰性為目標的結構化方法中限制使用goto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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