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機制下的模組化程式設計採用的一般是獨立作用域進行封裝,如我們所熟悉的立即執行函式(iife)
(function())()
又或者物件形式封裝
var module = new object({});
var module1 = {};
又或者寬放大模式 (本質上還是屬於iife)
var module1 = (function (mod)
return mod;
})(window.module1 || {});
現在化的模組機制
var mymodules = (functionmanager() ;
function
define(name, deps, impl)
}function
get(name)
return
; })();
/*********************************
函式(可以傳入任何依賴),並且將返回值,也就是模組的 api,儲存在乙個根據名字來管
理的模組列表中。
下面展示了如何使用它來定義模組:
********************************
*/mymodules.define("bar", , function
()
return
; });
mymodules.define("foo", ["bar"], function
(bar)
return
; });
var bar = mymodules.get("bar");
var foo = mymodules.get("foo");
console.log(bar.hello("hippo")); //
let me introduce: hippo
foo.awesome();
//let me introduce: hippo
/********************
"foo" 和 "bar" 模組都是通過乙個返回公共 api 的函式來定義的。"foo" 甚至接受 "bar" 的
示例作為依賴引數,並能相應地使用它。
為我們自己著想,應該多花一點時間來研究這些示例**並完全理解閉包的作用吧。最重
要的是要理解模組管理器沒有任何特殊的「魔力」。它們符合前面列出的模組模式的兩個
特點:為函式定義引入包裝函式,並保證它的返回值和模組的 api 保持一致。
換句話說,模組就是模組,即使在它們外層加上乙個友好的包裝工具也不會發生任何變化
*******************
*/
JS的模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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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久化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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