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盡可能控制對資料的修改,如果可以**某個資料不會或不應該被改變,就要對其控制,而不要期望使用這個資料的呼叫者不會改變其值。
如果引數在使用過程中被意外修改,將會帶來不可預知的結果,而且這種錯誤很難被檢查到,所以我們在設計方法引數的時候,要充分考慮傳遞引用型別引數或者引用方式傳遞引用型別引數可能帶來的後果。
如果乙個資料在傳遞過程中不能被改變,就要在構建這個物件的時候就使其值(欄位或屬性)不被改變。
一、對於簡單的引數的控制
1、值型別引數傳遞
這種情況因為傳遞的是引數的副本,不影響原始值,不需要控制。
2、引用型別引數傳遞
a、由值型別組成的資料結構
需要將字段設定為唯讀,屬性只有get。賦值只能通過構造方法進行。
b、包含引用型別欄位的資料結構
這種情況是遞迴的,需要保證欄位為readonly,屬性為get的同時,引用型別欄位所使用型別也滿足該要求。
public class superclass}public subclass tag
}public superclass(int no,subclass tag)
}public class subclass
}public subclass(int field)
}
二、對於複雜引用型別引數傳遞的控制
所謂複雜,是引數是陣列或集合型別,或者引數包含這些型別資料,這種情況下上面的方法不能保證引數資料不被修改,因為即使物件為唯讀的,但是物件中的陣列或集合字段(屬性)還是可以修改的。
1、集合引數(包含集合欄位的引用引數也一樣)
.net 4.5以前版本可以使用不包含修改集合元素方法的介面來代替具體集合型別。例如使用ienumerable介面代替list。4.5版本可以直接使用ireadonlycollection介面或實現該介面的集合型別。
2、陣列引數
沒有好的辦法保護陣列型別引數不被修改,所以盡量避免使用陣列型別作為方法引數,除非用到可選引數時候。
三、理解上面的東西需要區分清楚一下概念的區別
1、值型別和引用型別的區別
2、值傳遞和引用傳遞(ref和out)的區別
3、傳遞引用型別引數和引用傳遞(ref和out)引用型別引數的區別 [這一點最容易混淆]
區別在於使用該引數過程中為該引用新建了物件的情況下,前者不影響原始值,後者影響原始值,示例:
void funa(myclass a)
a=new myclass("a");
void funb(ref myclass a)
a=new myclass("b");
void test()
myclass a=new myclass("a");
funa(a);
print(a); //a還是原始的物件 test
funb(ref a);
print(a); //a變為新物件 b
記住一條原則:
值型別傳遞的是值的副本,引用型別傳遞的是物件引用,所以值引數的修改不影響原始值,引用型別的修改影響原始值;值傳遞的引數構建不影響原始值,引用傳遞(ref和out)影響原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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