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個人理解):
1) 類通過prototype定義的成員(方法或屬性),是每個類物件共有的,一般不用來定義成員屬性,乙個物件修改了屬性值,所有物件均被修改;
2) 類擁有prototype屬性,類物件沒有;
3) 每次new類物件或直接呼叫類(以下工廠方法形式),都會把定義類(function)的語句執行一次(單例模式可以避免這個情況);
4) 類是function型別,類物件是object型別,只有function型別才prototype屬性;
5) prototype定義的方法訪問不到類的私有變數(類定義的區域性變數),但可以通過this訪問類的成員屬性和成員方法(this定義的變數和方法);
6) 定義類的方式:
a.工廠方式(object)
b.繼承方式(prototype)
c.建構函式方式(this)
d.混合方式
7) [問題]為什麼通過prototype定義的屬性可以通過任意物件來改變?而建構函式方式定義的屬性只屬於物件,不會影響其它物件的屬性值?
js中定義類的方式有很多種:
1、工廠方式
functioncar();
returnocar;
} varcar1 =car();
varcar2 =car();
呼叫此函式時將建立新物件,並賦予它所有的屬性和方法。使用此函式可以建立2個屬性完全相同的物件。當然我妹可以通過給它傳遞引數來改版這種方式。
functioncar(color,door);
returnocar;
} varcar1 =car("red",4);
varcar2 =car("blue",4);
car1.showcolor() //output:"red"
car2.showcolor() //output:"blue"
現在可以通過給函式傳遞不同的引數來得到具有不同值的物件。
在前面的例子中,每次呼叫函式car(),都要建立showcolor(),意味著每個物件都有乙個自己的showcolor()方法。
但是事實上,每個物件鬥共享了同乙個函式。
雖然可以在函式外定義方法,然後通過將函式的屬性指向該方法。
functionshowcolor()
functioncar()
但是這樣看起來不像是函式的方法。
2、建構函式方式
建構函式方式同工廠方式一樣簡單,如下所示:
functioncar(color,door)...;
}varcar1 =newcar("red",4);
varcar2 =newcar("blue",4);
可以看到建構函式方式在函式內部沒有建立物件,是用this關鍵字。因為在呼叫建構函式時已經建立了物件,而在函式內部只能用this來訪問物件屬性。
現在用new來建立物件,看起來像那麼回事了!但是它同工廠方式一樣。每次呼叫都會為物件建立自己的方法。
3、原型方式
該方式利用了物件的prototype屬性。首先用空函式建立類名,然後所有的屬性和方法都被賦予prototype屬性。
functioncar()...
car.prototype.color ="red";
car.prototype.doors =4;
car.prototype.showcolor =function()...
varcar1 =newcar();
varcar2 =newcar();
在這段**中,首先定義了乙個空函式,然後通過prototype屬性來定義物件的屬性。呼叫該函式時,原型的所有屬性都會立即賦予要建立的物件,所有該函式的物件存放的都是指向showcolor()的指標,語法上看起來都屬於同乙個物件。
但是這個函式沒有引數,不能通過傳遞引數來初始化屬性,必須要在物件建立後才能改變屬性的預設值。
原型方式有個很嚴重的問題就是當屬性指向的是物件時,如陣列。
functioncar()
car.prototype.color ="red";
car.prototype.doors =4;
car.prototype.arr =newarray("a","b");
car.prototype.showcolor =function()
varcar1 =newcar();
varcar2 =newcar();
car1.arr.push("cc");
alert(car1.arr); //output:aa,bb,cc
alert(car2.arr); //output:aa,bb,cc
這裡由於陣列的引用值,car的兩個物件指向的都是同乙個陣列,所以當在car1新增值後,在car2中也可以看到。
聯合是用建構函式/原型方式就可以像其他程式語言一樣建立物件,是用建構函式定義物件的非函式屬性,用原型方式定義物件的方法。
functioncar(color,door)
car.prototype.showcolor()
varcar1 =newcar("red",4);
varcar2 =newcar("blue",4);
car1.arr.push("cc");
alert(car1.arr); //output:aa,bb,cc
alert(car2.arr); //output:aa,bb
5、動態原型方式
動態原型的方式同混合的建構函式/原型方式原理相似。唯一的區別就是賦予物件方法的位置。
functioncar(color,door);
car._initialized =true; } }
動態原型方式是使用乙個標誌來判斷是否已經給原型賦予了方法。這樣可以保證該方法只建立一次
6、混合工廠方式
它的目的師建立假建構函式,只返回另一種物件的新例項。
functioncar();
returnocar;
} 與工廠方式所不同的是,這種方式使用new運算子。
以上就是全部的建立物件方法。目前使用最廣泛的就是混合建構函式/原型方式,此外,動態原型方式也很流行。在功能上與建構函式/原型方式等價。
上述非原創,乃**而來
JS中定義類的方法
js中定義類的方式有很多種 1 工廠方式 function car return ocar var car1 car varcar2 car 呼叫此函式時將建立新物件,並賦予它所有的屬性和方法。使用此函式可以建立2個屬性完全相同的物件。當然我妹可以通過給它傳遞引數來改版這種方式。function c...
JS中定義類的方法
js中定義類的方式有很多種 1 工廠方式 function car return ocar var car1 car var car2 car 呼叫此函式時將建立新物件,並賦予它所有的屬性和方法。使用此函式可以建立2個屬性完全相同的物件。當然我妹可以通過給它傳遞引數來改版這種方式。function ...
JS中定義類的方法
js中定義類的方式有很多種 1 工廠方式 function car return ocar var car1 car var car2 car 呼叫此函式時將建立新物件,並賦予它所有的屬性和方法。使用此函式可以建立2個屬性完全相同的物件。當然我妹可以通過給它傳遞引數來改版這種方式。func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