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物件、例項(個人的理解,不確定對錯,歡迎大佬指教)
建立乙個物件也就是例項化,抽象類不能例項化,創出的物件不能叫例項。普通的類創出來的物件也可以叫例項。
cat c = new cat();
1. new cat,意思是在堆記憶體中建立乙個cat類的物件;
2. ()的建立物件的同時,呼叫cat類中的構造方法,對剛生成的物件初始化,預設有個空參構造;
3. 左邊的「cat c」建立了乙個cat類引用變數。在棧記憶體中。所謂cat類引用,就是以後可以用來指向cat物件的物件引用。
4. 「=」操作符使物件引用指向剛建立的那個cat物件。
類的例項化順序
首先列出例項化的順序 具體大家可以自行通過 進行驗證。在例項化的時候,可能會出現成員變數例項化類,那麼成員例項化。假造到public father father new father 時,在去初始化father這類的public father father new father 就很容易程式設計死迴...
類的例項化順序
package com.company.demo1 public class classinit class a public string s1 prtstring a的成員變數.public static string s2 prtstring a的static變數.protected a pu...
類的例項化順序
類的例項化順序 1 建立物件前一定要先載入class檔案 2 static修飾的屬性和方法是隨著類的載入而載入的 3 因為存在繼承關係,所以,父類一定是優先於子類執行 先將父類中的屬性和方法載入之後再載入子類中的 4 建立物件其實在呼叫構造器,構造器的作用除了開闢空間之外,還需要做初始化功能,相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