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in以後怎麼分組 重疾險的分組是什麼意思?

2021-10-13 16:28:59 字數 1722 閱讀 4924

重疾險近幾年的發展非常迅速,產品不斷推陳出新,從最初的保障幾種重大疾病,到幾十種再到現今的保障上百種,從開始只保障重大疾病到現在的增加輕度重疾和中度重疾保障,從單次賠付到現在的分組多次賠付和不分組多次賠付。今天就來說說所謂的重疾分組多次賠付和不分組多次賠付是什麼意思?兩者區別在哪呢?

過去常見的重疾險大都是單次賠付重疾險,即第一次重疾賠付保額後,整個保險合同就會終止。而多次賠付重疾險,第一次重疾理賠後,其他保障責任(如中症、輕症等)中止,其餘重大疾病保障則持續有效,符合條件可以再賠。我們舉個例子:

隔壁老王30歲時買了乙份50萬保額的多次賠付重疾險,37歲時患了甲狀腺癌,保險公司賠了老王50萬;不幸的是,50歲時老王又確診急性心肌梗塞,保險公司又賠付了50萬。

如果老王買的是單次賠付重疾險,第一次重疾理賠後,保險合同就終止了,而患過重疾後,也很難再投保健康險了。這種情況直接導致,患者在戰勝重大疾病後,再也得不到保障。多次賠付重疾險,就是為了避免這種問題而生。

所謂重疾分組,就是把乙個重疾險中所涵蓋幾十或百種重疾分成了不同組,同一組的疾病只賠付一次。

舉例:某重疾險分abcd四個組,假設某人得了b組中的疾病b1,保險公司理賠過了,以後只管acd組裡的疾病,再得b組裡的疾病都不賠付。那麼怎樣的分組比較好呢:1.分組數量多更好;2.高發疾病越分散越好。很容易理解,若不幸發生多次重疾,這樣獲得多次理賠的概率會更高。

相對應的,重疾不分組就是指重疾疾病在該產品中沒有分組的意思,這裡還拿隔壁老王舉個例子:老王買了兩款多次賠付的重疾險,保額均為50萬,a款是不分組多次賠付的重疾險,b款為分組多次賠付重疾險。老王50歲時不幸患上急性心肌梗塞,保險公司賠付50萬元,合同繼續有效,過了5年,55歲的老王不幸又患上嚴重冠心病,這第二次怎麼賠付呢?

a款:不分組多次賠付重疾險

a產品為多次賠付不分組重疾險,嚴重冠心病也在合同涵蓋得重疾種類之中,老王再次獲賠50萬。兩次共計獲得賠付100萬。

b款:分組多次賠付重疾險

由於在分組中,急性心肌梗塞和嚴重冠心病屬於同組重疾,首次急性心肌梗塞賠付後,該組重疾責任中止,所以嚴重冠心病不能得到賠付。

關於間隔期

談到重疾分組,不得不再提一下間隔期:即兩次重疾賠付之間的間隔時間,只有超過約定的時間後再次確診才賠付。

間隔期越短當然越好,市場上不分組多次賠付的間隔期一般為1年,分組多次賠付的間隔期多為180天,當然也有一些更長間隔期的產品如3年的。輕症和中症的多次賠付多為無間隔期。

小結:

對於重疾險的產品,一般認為重疾不分組多次賠付》重疾分組多次賠付》重疾單次賠付,當然**上也是這個順序,具體還是要結合整體預算和產品中其他保障條款優劣進行綜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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