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6
es6中新增的宣告變數的方式:
let關鍵字用來宣告變數,類似於var,但是使用let宣告的變數有以下幾點特性:
1.不存在變數提公升
2.暫時性死區 tdz
3.不允許重複宣告,同一作用域內只能宣告一次
4.新增的塊級作用域
for(作用域a) 迴圈的應用;
const關鍵字用來宣告常量,其使用規則除了宣告之後不能修改之外,其他特性和let一樣
本質上來說,const宣告的變數並不是變數的值不能改動,而是變數指向的記憶體位址不得改動,簡單的資料型別(數字,字串,布林),值就儲存在變數指向的那個記憶體位址,因此等同於常量,但是對於複合型的資料(物件和陣列),變數指向的記憶體位址,儲存的只是乙個指標,const只能保證這個指標是固定的,至於指向的資料結構就不能控制到
const的重複宣告
簡單常量 常量的值不能改動
物件 過物件呼叫屬性可以,但是直接改變變數則報錯
const obj = ;
obj.name = 「root」;
console.log(obj) //
obj = ;
console.log(obj) //報錯
arr.indexof() 根據資料找索引 不存在返回-1
arr.foreach() 遍歷 沒有返回值
arr.map() 遍歷並操作 有返回值
arr.fifter() 遍歷並過濾 返回值為布林值true 的時候,才會返回該資料
arr.some() 遍歷並校對,乙個true即為true
字串查詢
includes(str,start) 判斷字串中,是否包含某個字元(記住)
startswith(str,start) 字串是否以某個字元開頭 引數:str為指定的字串,start為開始的位置
endswith(str,end) 字串是否以某個字元結束 引數:str為指定的字串,end為結束的位置
arr.every() 遍歷並校對,乙個false即為false
arr.reduce() 遍歷並歸併
for of遍歷(遍歷的是值,不是索引)
遍歷字串abc
遍歷陣列(主要)
var s = 「abc」;
for(let b of s)
es6字串中的反引號 ``
用 $ 括住變數讓拼接變得非常容易;
語法1 (引數1, 引數2, …, 引數n) =>
var fn1 = (x,y)=>
console.log(fn1(2,3));
語法2: 單個表示式省略{}
(引數1, 引數2, …, 引數n) => 表示式(單一)
相當於:(引數1, 引數2, …, 引數n) =>
語法3: 單個引數省略()
單一引數 =>
(單一引數) => // 當只有乙個引數時,圓括號是可選的:
1沒有引數的函式應該寫成一對圓括號。 () =>
2 沒有{}的箭頭函式,相當於使用了return
缺點:第一: 箭頭函式是不能new的,它的設計初衷就跟建構函式不太一樣
第二: 箭頭函式如果要返回乙個json物件,必須用小括號包起來 var test = ()=>()
第三: 對**的可讀性傷害太大、
將陣列或者物件中元素依次行賦給多個變數
[變數1,變數2]=[11,22,333] 變數和元素的對應關係
let = 變數的名字就是屬性名
類
類是現實世界在計算機中的反映,它將資料和對這些資料的操作封裝在一起(並沒有開空間),主要是為了更好的實現物件導向程式設計,是es6中新增的語法.
1.在類中宣告方法的時候,千萬不要給該方法加上function關鍵字
2.方法之間不要用逗號分隔,否則會報錯
es6常用知識總結
es6已經出了2年左右的時間了,雖然部分瀏覽器沒有支援es6,不過在babel等幫助下,我們依然可以使用es6相關的內容,現在對es6常用內容的總結。變數結構是按照一堆的規則從陣列或者物件中提取值並賦予給變數。陣列解構 let x,y,z 1,2,3 console.log x 1 console....
es6 知識總結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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