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二四六分明」與特定變格

2021-10-06 15:36:01 字數 993 閱讀 3502

序:為了用python實現詩詞格律的分析,我研究了一段時間的詩律和詞律,現做整理分享給大家,以供需實現此類需求的朋友「快速」、完整地理解格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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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仄仄腳句型,即五言「平平平仄仄」和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有一種特定的變格。就是把五言中的第三四個字平仄對調,七言中的第五六個字平仄對調。這種變格通常出現於律詩的第七句,絕句的第三句。但是條件是對調以後,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須都使用平聲;而且對句也只能是「(仄)仄仄平平」。

正格:(平)平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仄

變格:平平仄平仄;(仄)仄平平仄平仄

千載琵琶作胡語,分明怨恨曲中論。——《詠懷古蹟·其三》杜甫

直道相思了無益,未妨惆悵是清狂。——《無題》李商隱

對於平仄腳句型,即五言「仄仄平平仄」和七言「平平仄仄平平仄」,有一種特定的變格。就是把五言的第

二、四字都用仄聲,七言第

四、六字都用仄聲。這樣在五言詩中,仄音可以達到四個,甚至五個。但是條件是對調以後,五言對句的第三字、七言對句的第五字必須用平聲。

正格:(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仄

變格:(仄)仄(平)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草》白居易

人事有代謝,往來成古今。——《與諸子登峴山》孟浩然

到此,可以知道「二四六分明」也不完全適用了。

首先,我們對於古典格律的研究思想,就是如果大量存在了,尤其是在試帖詩**現了,我們就認為其是符合格律的,然後才整理出了詩詞格律的理論,而全仄的出句確實就是客觀存在的。那麼下面來解釋其原因。首先,孤平的乙個重要的條件就是要存在於平聲韻的句子中,否則孤平也就不存在了。而「仄仄平仄仄」和「仄仄仄仄仄」的句子中,只能說存在的是夾平,並不是孤平。全仄的句子是從平仄腳的「(仄)仄(平)仄仄」的變格中發展而來的,而在這個變格中,第四字拗出的仄已經在對句的第三字上救回,所以第四個仄是合理的,那麼第三個平音,根據「一三**論」的原則,也是可以換成仄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