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乙個設計模式原則:
按介面而不是按實現來程式設計。這裡是指要將變數設定為乙個抽象類或介面資料型別的例項而不是乙個具體實現的例項。
第二個設計模式原則:
有些oop程式設計師認為物件重用就等同於繼承。乙個類可以有大量的方法和屬性,擴充套件這個類就可以重用那些物件元素而不用重寫**。可以擴充套件類,在增加必要的新屬性和方法,就一切ok了。不過最後對於緊密繫結的物件,一味的擴充套件就會帶來新的問題。這個問題屬於過度繼承,這也是第二個原則的前提:應當優先選擇物件組合而不是類繼承
設計模式基本原則
設計模式基本原則 開 閉 原則 open closed principle,或者ocp 原文 software entities should be open for extension,but closed for modification.解釋 乙個軟體實體應當對擴充套件開放,對修改關閉。黎克特...
設計模式基本原則
1 單一職責原則 類的職責要單一 不要將太多的職責放到同乙個類當中去。eg 資料結構職責類和演算法行為都放在乙個類。我們應該把資料結構和行為分開。2 開閉原則 乙個軟體實體應該對擴充套件開放,對修改關閉。可變性封裝 3 黎克特制代換原則 可以接受基類物件的地方必然要可以接受子類的物件。4 依賴倒轉原...
設計模式基本原則
設計模式基本原則 開 閉 原則 open closed principle,或者ocp 原文 software entities should be open for extension,but closed for modification.解釋 乙個軟體實體應當對擴充套件開放,對修改關閉。黎克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