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過載:
過載(overloading) 是在乙個類裡面,方法名字相同,而引數不同。返回型別可以相同也可以不 同。
每個過載的方法(或者建構函式)都必須有乙個獨一無二的引數型別列表。
再說重寫:
重寫我們要遵循二同,二小,一大原則
二同:
二小: 一大
以上原則需要注意的為二小中的返回值型別,有的加入三同原則中,說法不一,但是只要記住返回值型別的具體原則都一樣了
下面看**:
區別overload
override
引數列表
必須修改
一定不能修改
返回型別
可以修改
一定不能修改
異常可以修改
可以減少或刪除,一定不能拋出新的或者更廣的異常
訪問可以修改
一定不能做更嚴格的限制(可以降低限制)
Java重寫的規則
引數列表必須完全與被重寫方法的相同 返回型別必須完全與被重寫方法的返回型別相同 訪問許可權不能比父類中被重寫的方法的訪問許可權更高。例如 如果父類的乙個方法被宣告為 public,那麼在子類中重寫該方法就不能宣告為protected。父類的成員方法只能被它的子類重寫。宣告為final的方法不能被重寫...
Java方法重寫規則
方法重寫的規則要遵循 兩同兩小一大 規則 兩同 即方法名相同,形參列表相同 兩小 指的是子類方法返回值型別應比父類方法返回值型別更小或相等,子類方法宣告丟擲的異常類應比父類方法宣告丟擲的異常類更小或者相等 一大 指的是子類方法的訪問許可權應比父類方法的訪問許可權更大或相等。注意 覆蓋方法和被覆蓋的方...
關於過載與重寫的規則問題
過載出現的位置 1.必須是同乙個類中 2.方法名也就是函式名一樣 3.引數列表不同的 注意 1.過載的方法返回型別可以不一樣 重寫出現的位置 1.父子類中出現也就是繼承關係中才會出現 2.兩同一大兩小原則 方法名和引數型別相同 子類的返回型別要小於或等於父類的返回型別 子類丟擲的異常型別要小於或等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