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的三個正規化
第一正規化:確保每列的原子性.c如果每列(或者每個屬性)都是不可再分的最小資料單元(也稱為最小的原子單元),則滿足第一正規化.
例如:顧客表(姓名、編號、位址、……)其中"位址"列還可以細分為國家、省、市、區等。
第二正規化:在第一正規化的基礎上更進一層,目標是確保表中的每列都和主鍵相關.
如果乙個關係滿足第一正規化,並且除了主鍵以外的其它列,都依賴於該主鍵,則滿足第二正規化.
例如:訂單表(訂單編號、產品編號、定購日期、**、……),"訂單編號"為主鍵,"產品編號"和主鍵列沒有直接的關係,即"產品編號"列不依賴於主鍵列,應刪除該列。
第三正規化:在第二正規化的基礎上更進一層,目標是確保每列都和主鍵列直接相關,而不是間接相關.
如果乙個關係滿足第二正規化,並且除了主鍵以外的其它列都不依賴於主鍵列,則滿足第三正規化.
為了理解第三正規化,需要根據armstrong公里之一定義傳遞依賴。假設a、b和
是關係r的三個屬性,如果a-〉b且b-〉c,則從這些函式依賴中,可以得出a-〉c,如上所述,依賴a-〉c是傳遞依賴。例如:訂單表(訂單編號,定購日期,顧客編號,顧客姓名,……),初看該錶沒有問題,滿足第二正規化,每列都和主鍵列"訂單編號"相關,再細看你會發現"顧客姓名"和"顧客編號"相關,"顧客編號"和"訂單編號"又相關,最後經過傳遞依賴,"顧客姓名"也和"訂單編號"相關。為了滿足第三正規化,應去掉"顧客姓名"列,放入客戶表中。
資料庫正規化 三正規化
所謂第一正規化 1nf 是指在關係模型中,對域新增的乙個規範要求,所有的域都應該是原子性的,即資料庫表的每一列都是不可分割的原子資料項,而不能是集合,陣列,記錄等非原子資料項。即實體中的某個屬性有多個值時,必須拆分為不同的屬性。在符合第一正規化 1nf 表中的每個域值只能是實體的乙個屬性或乙個屬性的...
資料庫三正規化
資料庫的三正規化 1n 關係r中的屬性都是不可分割的項.2n 在1n的基礎上,每個非主屬性完全函式依賴於碼.3n 在2n的基礎上,每乙個非主屬性既不部分依賴於碼也不傳遞依賴於碼.1n 消除非主屬性對碼的部分函式依賴 2n 消除非主屬性對碼的傳遞函式依賴 3n 消除主屬性對碼的部分和傳遞函式依賴 bc...
資料庫三正規化
1 第一正規化 1nf 無重複的列 所謂第一正規化 1nf 是指資料庫表的每一列都是不可分割的基本資料項,同一列中不能有多個值,即實體中的某個屬性不能有多個值或者不能有重複的屬性。如果出現重複的屬性,就可能需要定義乙個新的實體,新的實體由重複的屬性構成,新實體與原實體之間為一對多關係。在第一正規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