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面是目前:前後端互動(rest),系統互動(rpc)最普遍的一種方式。乙個好的介面,應該清晰易懂,職責明確,易於維護。反之,則會造成很多困擾。特別是open api,誰做誰知道。基於這樣的前提以及自己之前踩過的坑,就成了這篇文章的由來。
文件與程式設計師之間有著一種非常奇妙的關係。一句話概括就是:」寫之,痛之。用之,悔之」。怎麼解釋呢?就是:寫的時候覺得很痛苦,不願意寫!用的時候呢,又後悔當初沒有留下文件!可見文件是多麼重要。以rest介面為例,文件需要詳細的記錄請求引數,返回引數,每個欄位的意思,是否必填,請求方法等。隨著**的更新,文件也應該及時更新。在很多開發者眼裡(包括我自己),覺得寫文件是一件浪費時間的事情,寫**才是正經事。隨著工作經驗的積累,愈發覺得文件的重要性,不但沒浪費時間,反而還在節省時間。
這個原則其實是有點像設計模式中的迪公尺特法則(也稱為:最小知識原則),不過我認為這其中包含了兩層意思:
其一:在介面設計中,請求引數在保證功能的前提下:盡可能的減少引數,更不允許新增無用的引數。以rest介面為例:一旦新增了無用的引數,在後續迭代過程中,就會遇到:棄之可惜,留之無用的尷尬局面。對於 client 端也會造成困擾,還會浪費頻寬。
其二:介面粒度應該盡量小且保持單一職責,不要寫大而全的介面。單一職責的好處不必多說,是乙個老生常談的問題。
在介面設計中,新老介面的相容是必須要考慮的,堪稱事故多發地。
常見事故如下所示:
v1 版本 api 上線發布後。隨著需求變化,需要在v2 介面版本中新增幾個字段。上線後,發現使用v1 版本的客戶端業務中斷。(v1版本沒有相容v2版本(新字段)導致)。
v1 版本 api 上線發布後。隨著需求變化,需要刪除某個介面。系統上線後,造成低版本客戶端業務中斷 (沒有相容老的client version 導致)。
對於這種情況,api介面的更新:一般會採用 新老版本並行使用 進行過渡,並在大版本中進行逐步更新,直至沒有client version進行使用時,api介面才能進行下線。
同樣的道理,放在內部的 rpc 介面也適用。前一段時間還犯了乙個這樣的錯,事情是這樣的:在更新乙個必須強制更新rpc介面時,採用了同步發布法。當時以為全部理清楚所有呼叫端,上線後,依然造成了生產事故,因為還有乙個呼叫端沒有在計畫內。這樣做的弊端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點:
涉及應用多,(如果該介面為底層服務,那呼叫的上層應用都需要同步修改,一旦缺少乙個,則會發布失敗)。
發布時間長
事實上:我們應該盡量避免這種」同步發布法」,這也是阿里研究員谷樸老師在 《api 設計最佳實踐的思考》中特別提到的一點。
這個確實是乙個容易忽略的細節。我自己也有過這樣的經歷,特別是一些策略性的**及產品**中,非常容易出現這樣的現象。例如:某段**一開始是有的,後面因為優化也好,因為調整也好,要去掉。但 「 自認為 「 後面還是會使用,則將其注釋之。時而久之,這段注釋的灰**就此扎根,誰也不敢修改。**中的壞味道就此慢慢的發酵,直至變臭。因此:無論從擴充套件方面,還是可維護方面考慮,都建議及時清除不必要的**。
介面設計文件 介面設計的五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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