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候另外有乙個cao yufei出來發言
導師馬上追問:why?
可惜為何不與gigix繼續進行下去呢?那個議論顯然比這個深入,而且有實際的意義。
於是得到乙個回答:[quote]那個時候我就已經預見了今天我不得不作出的處理。」
實際上從一開始作者就知道a的情況,a的弱點。
「我知道,這樣的人不能重用,我對他沒有信任感。」
在這樣的認識前提下,作者應該作出的反應是什麼呢?我覺得應該是細粒度的監控,充分的溝通,每天早上和a來個2分鐘的meeting,每週起碼兩次小組 scrum meeting。但是作者沒有做這些,「我在周一分配了任務讓他閱讀文件,我給了他乙個星期。」 對於乙個你不信任的人,你知道弱點的人,為什麼會放任他自己幹乙個星期而不管不問?整個火車越軌的過程長達3個月,太長了!作者的反應太不敏捷了。
拋開敏捷不談,任何管理者,對於同事在3個月的時間裡「不出活」的現象也無法容忍,絕對不能坐視事態發展3個月。實際上最多乙個月,作者就應該解決問題,3個月才解決已經失職了。
[/quote]這裡其實是cao yufei看錯了,於是作者馬上出來指出[quote] 作者再次答疑,--是三個星期!!不是三個月!!!
我容忍了"a"三個星期,另外乙個組容忍了八個月。不要搞錯![/quote]
你看作者其實還是很敏捷的,至少比另外乙個組敏捷,三個星期就搞定了。
你看導師在此時也及時的發言了[quote] 他所做的一切好像就是為了用證據來證明 a 的無能,證明自己一開始就下的結論。為了證明,就需要時間來等待,卻忘了敏捷專案應該做的事和達到的效果。
richard 在前面也亮出了他對「敏捷」的定義和理解,他認定這就是敏捷,顯然是非常片面的。
我覺得在這起事件中,a 的越軌毫無懸念,本在大家意料之中,而作者對於敏捷的誤解才是真正「出軌的列車」,這可能是乙個有趣的新發現。[/quote]確實作者的對敏捷又誤解,但是其他人的認識就不存在誤解了麼?其實前面導師的發言,已經給這個問題的提出埋下了伏筆。導師後來的發言,無疑將給這個問題乙個明確的答案。
而導師在明白原來cao yufei搞錯了之後,馬上就說[quote]如果是三周,我覺得在合理範圍之內。兼一點建議
只花 3 週是合理的,我原來設想是否能在 2 周(乙個迭代)內解決問題。不管如何,這點時間還是需要的。從時間上來看,確實要比其他組「敏捷」得多。
應該是 yunfei 看錯了。事實上,這篇故事我也至少認真讀了 30 分鐘,才確認自己大體看明白了。本案的敘述過長,而且涉及到很多細節,容易出錯。
richard,我看到你的故事中差不多有一大半的篇幅是在講 a 如何如何不對,然後你如何如何應對。給人的感覺是,你要充分證明 a 是多麼的無能和令人討厭。但你明白,在本案中 a 絕對不可能有任何的申辯機會(主動權掌握在你手裡),我們讀者可以完全而且只能相信你的陳述。所以,要我們得出 a 錯誤,你正確,從而支援你的結論其實是相當容易的,也就是說這方面的篇幅可以大大縮短,更加的精練和概括。
另外,由於比重設定不當,你對你們團隊是如何實際運用 scrum 或者敏捷方法,談到的較少。這方面能否再介紹一下,作一些補充?
這樣我想這個案例才更完整,對大家更有幫助。
[/quote]
導師認為是合理的當然就合理了,誰敢和導師作對,自然導師乙個這點時間還是需要的,就可以擋住所有的疑問。而且從時間上看,確實別其他組「敏捷」的多。你看導師似乎也認為,敏捷就是時間更少。
不過我卻糊塗了,因為本人是個村夫,年輕時性格暴躁,喜歡打架。如果我是作者,我可能看a不爽,直接上去就是一頓爆打,5分鐘就解決了問題。即便我不出手,我為人也比較卑鄙,早就在私下聯絡領導將這個人排擠出公司了。這些都比三周的時間短很多啊,看來我要回去好好反省一下我現在是不是已經不敏捷了。